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组织 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艺术馆、文体活动馆)监理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艺术馆、文体活动馆)监理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闽瑞莆【2025】采招023号
3.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施工预算金额(元): 40762577.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4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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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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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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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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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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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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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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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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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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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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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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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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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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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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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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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3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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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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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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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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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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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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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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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磋商保证金处理。(注:磋商保证金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9月11日起至2025年09月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7.2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报名授权书(格式自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269051720@qq.com)获取磋商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9.磋商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10.2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11.1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11.2磋商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邮 编:351100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方法:18559391118
1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643号
电话:0594-2756216
联系人:小宋、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