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2〕59号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教育市级配套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莆财预〔2021〕103号)、《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2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11.29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81.39万元,区级补助资金329.9万元,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科目。待2022年秋季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人数确认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补助资金。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秀屿区2022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市、区级补助资金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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