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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2-0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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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规定和要求,已注册拖拉机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应当强制报废,下列4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条件。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秀屿农机化中心办理有关报废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附件: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2024131



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序号 所有人 号牌号码 品牌 型号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截止日期 报废原因
1 蔡清龙 闽03-63085 成功 CG-201CZm 2015-01-27 2024-1-27 达到报废年限
2 陈国富 闽03-63108 成功 CG-181CZm 2015-01-27 2024-1-27 达到报废年限
3 吴元财 闽03-63101 成功 CG-201CZm 2015-01-13 2024-1-13 达到报废年限
4 杨一海 闽03-63106 成功 CG-181CZc 2015-01-13 2024-1-13 达到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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