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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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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
2
号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63
号)和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加强
拖拉机
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闽农机
[2013]
217
号
)
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
[2013]272
号)规定和要求,
已注册拖拉机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
应当强制报废,下列
1
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条件。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
秀屿
区
农机化中心
办理有关报废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附件: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2024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注销多功能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信息
序号
所有人
号牌号码
品牌
型号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截止日期
报废原因
1
林元庆
闽03-63102
成功
CG-181CZm
2015-03-24
2024-03-24
达到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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