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法机关 | 行政强制时间 (2025.03.07-2025.04.05) |
执法对象 | 执法地点 | 执法类型 | 执法内容 | 执法结论 | 备注 |
| 1 |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03.07-2025.04.05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丹峰食杂店(包丹峰)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赤岑935号 | 行政强制 | 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甜辣酱2瓶(其中一瓶生产日期为20230923,另一瓶生产日期为20240302,保质期均为12个月)和芝麻酱(生产日期:20230718,保质期:12个月)1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将涉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扣押。 | 予以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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