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法机关 | 行政强制时间 (2025.04.24-2025.05.23) |
执法对象 | 执法地点 | 执法类型 | 执法内容 | 执法结论 | 备注 |
| 1 |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04.24-2025.05.23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裕涛鞋面加工厂(吴丽娴)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樟林村下樟林82号 | 行政强制 | 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现场有已加工的38双带有“NB”注册商标的鞋面,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鞋面的商标使用授权材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法将上述涉案鞋面予以扣押。 | 予以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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