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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秀屿某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使用的水表进行强制检定案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8-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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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水表、电表和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此前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针对辖区民用“三表”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某物业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水表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现将该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基本案情:2025年5月6日,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居民所使用的民用“三表”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对某小区提供二次供水,且使用的水表无强制检定标识。经立案调查,该物业公司5台在用民用水表均未按规定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直接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对使用的水表申请强制检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的违法行为处理如下: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500元。

  典型意义:此案明确物业公司作为二次供水服务提供者,对所用民用水表负有强制检定义务,打破部分物业“重服务、轻计量合规”的认知误区,推动物业行业落实计量主体责任,从源头规范民用计量器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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