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莆田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37号)
二、补助对象
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补助内容
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补助标准
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 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获得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五、申报程序
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下拨、及时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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