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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双季稻规模种植补助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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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依据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43号)

、补助对象

种粮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内容

同一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双季稻,连作早稻和晚稻均超过 30 亩(含 30 亩)的主体予以补助。

、补助标准

按早稻种植面积每亩予以补助 200 元。

、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示、联文上报、市级汇总”的流程进行。省厅补助采取当年补上年方式。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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