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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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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425号

、补助对象

1.质量认证奖励对象为通过绿色食品新认证、通过农业农 村部门组织开展有机产品新认证的产品的获证主体;

2. 品牌建设奖励对象为新评选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的获 证主体。

二、补助内容

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

三、补助标准

对通过绿色食品新认证的、给予每个产品2 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有机产品新认证的,给予每个产 5 万元的奖励;对新评选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的,给予每个产品 10 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程序

按照“获证主体申请、县级审核上报、市级联合下达、县 级拨付到位”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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