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4 15:5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

  二、补助对象

  原则上补助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等。

  三、补助内容

   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紧密的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强品牌营销等提升指导服务能力等。

  四、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示范家庭农场(优质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程序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按照“主体申报、级职能部门审核、级职能部门批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拨付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政策“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