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
2.补助内容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补助。
3.补助标准
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照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4.申报程序
按照“镇村摸底排查、村审核并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并公示、发放补助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5.

二、项目资金分配
https://typt.putian.gov.cn:8443/wcm/app/document/document_addedit.jsp?ChnlDocId=2136524&DocumentId=2008438&ChannelId=52967&SiteId=0&FromEdito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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