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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 示范推广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3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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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对象

承担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

二、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先进适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包括:建立示范点,组织开展技术试验、现场演示、培训观摩、宣传推介、入户指导和机具转运等。

三、补助标准

按照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项目资金按实施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拨付。

四、申报程序

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由各设区市组织辖区内的县(市、 区)申报,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各地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技术力量和积极性,以及上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项目县。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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