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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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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补助对象

本实施方案在除厦门外的各市、县(区)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不包含各级政府财政供养的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2.补助内容

第一类是中央补贴常规机具,73个品目(详见附件1),从20242026年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5个品目中(以下简称155个品目)中选取适合福建农业生产使用的机具第二类是中央补贴农机创新产品,属于福建农业生产适用但不在155个品目内的专项鉴定产品或农机新产品,将另行公布;第三类是省级补贴机具,26个品目(详见附件2),为福建特色农业发展需要但又不在155个品目内的机具。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可依据全国补贴范围调整、农业农村生产实际需要、资金供需等进行调整。

3.补助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规定制定公布各类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对同一档次农机按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各档次补贴额依据该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中央补贴常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省级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5%补贴额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情况、有关文件规定等进行调整。

4.申报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二)自愿提出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向机具使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农民原则上提供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经营组织应提供对公银行账号)等资料;(2非本县域购机者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提供行驶证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机具,不再享受中央或省级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补贴申请。

(三)受理补贴申请。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

(四)审验公示信息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农办机 2019〕7 号)及县级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要求,于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单台总补贴额 5000 元以上机具及牌证管理机具等重点机具逐台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并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申请信息 5 个工作日。

(五)兑付补贴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以现金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5. 

 


二、资金分配公开

   

    第一批:https://www.putian.gov.cn/ztzl/njgzbtzt/gjbt/xyq/202508/t20250825_2012379.htm

    第二批:https://www.putian.gov.cn/ztzl/njgzbtzt/gjbt/xyq/202508/t20250825_2012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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