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为全区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补助内容
投资台账内撂荒耕地(2021 年 4 月基础台账内的撂荒地)复耕规模10 亩以上,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且平均亩产不低于当地上年平均亩产的 90%。
三、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在参与其他稳粮补助的基础上,每亩给予叠加复 耕补贴 600 元,市、县财政各承担一半。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主体申报、镇村核实、县级验收、市级补助”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