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补助内容
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补助标准
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 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获得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4.申报程序
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下拨、及时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5894155
监督电话:0594-5894155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5.

二、项目申报公开
http://www.ptxy.gov.cn/ztzl/snzx/xmqkgk/xmjz/202505/t20250515_1995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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