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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秀屿区2024年甘薯减药控害试验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6-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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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 知》(闽财农指[2024]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甘薯减药控害 工作,提高甘薯产量和品质,我区决定于2024年开展甘薯减药 控害试验示范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拟开展该项目承 担主体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示范目标

通过试验示范,探索甘薯减药控害的有效模式和技术路径, 推动甘薯种植向绿色、生态、高效方向发展,实现基地化学农  药使用量比传统种植方式减少20%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承担主体:辖区内热心、愿意主动承担相关试验示范的 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对象。

2.示范规模:甘薯农药减量控害试验示范连片10亩以上。

3.技术要求:示范片全部推广使用薯苗脱毒技术、滴灌技 术、黄板诱杀技术。在推广脱毒、滴灌、黄板诱杀的基础上开展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试验,包括:1、不同地膜覆盖控草技术试 验,试验设3个以上处理3次重复,每个处理面积不少134  平方米;2、甘薯小象虫性诱、生物农药、物理防治等防控措施 对比试验,试验设3个处理3次重复,每个处理面积不少于134 平方米。同时,示范片内设置传统种植地块,使用未脱毒同一 品种薯苗、应用传统施肥、用药习惯。

4.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全程农事操作记录和试验数据 记录;树立标志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观摩培训。

 、遴选程序

1.主动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担主体主动向所在镇乡村振兴 发展中心提出申报。

2.乡镇推荐:各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推荐符合条件的承担主体。

3.局务研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上报的推荐建议,组 织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一致意见,确定承担主体。

4.公示确认:对确定的承担主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 确认。

四、资金补助

对确定的试验示范主体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试 验设施设备、药剂及相关防治试验材料、检验检测、专家咨询、 培训、试验期田块租赁、作物产量损失和用工劳务补偿等。项  目完成后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拨付。


 

五、工作要求

1.各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要高度重视甘薯减药控害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确定的试验示范主体要认真履行项目职责,按照要求开展试验示范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3.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4.报送期限:要求各拟申报对象在6月17日之前报各镇乡村振兴中心,各镇在6月21日之前把推荐表(附件)报区农业农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秀屿区2024年甘薯农药减量控害试验示范承担主体 遴选推荐表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秀屿区2024年甘薯农药减量控害 

试验示范承担主体遴选推荐表

 

 

申报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   

是否意向 承担2024 年甘薯农 药减量控 害试验示 范工作

 

计划建 设试验 示范面 (亩)

计划采取的试验示范措施(要求对 试验方案详细介绍,包括采取哪种 防控物资、标准、规格、试验田面 积等——列出)

 

 

 

 

 

 

 

申报单位 自愿申报

意见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申报主体(公章)

申报时间:

 

 

镇乡村振 兴发展中 心推荐建

议和意见

 

 

 

 

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公章) 推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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