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晚稻和秋冬种马铃薯叠加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4〕60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4〕3号)、《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落实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七条措施的通知》(莆秀农〔2024〕50号)文件精神,经村、镇、区核实,秀屿区共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29.64亩,总补助资金98892元。其中莆田丰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际种植旱稻面积38.73亩,补助资金11619元;莆田市丰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际种植甘薯面积41.95亩,补助资金12585元;莆田市陆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春季甘薯面积30.44亩,补助资金9132元;莆田市秀屿区浓田畾家庭农场实际种植春季玉米面积28.47亩,补助资金8541元;莆田市浓浓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际种植早季甘薯面积28.10亩,补助资金8430元;种植大豆面积109.41亩、补助资金32823元;种植旱稻面积52.54亩、补助资金15762元;共种植粮食作物面积190.05亩,总补助资金57015元;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9月10日—14日,凡对上述种粮补助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秀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5894155。
附件:2024年规模种粮通过区级验收当季补贴主体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