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4〕124号)和《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农〔2024〕93号)文件精神,经区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为秀屿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中央资金)培训机构并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1月8日—15日,凡对上述确认的培训机构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秀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5894155。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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