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2年稳定粮食生产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文件,我区今年拟开展大豆增产增效示范,拟筛选一些有意向有能力承担示范的经营主体或研究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遵纪守法,为辖区内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大豆增产增效示范。
2、申报要求。每个意向承担单位大豆清种、间作套种示范片必须达到10亩以上;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试验探索,试验面积不低于1亩;树立标志示范牌一个,注明示范片建设地点、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方便农民观摩学习。规范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村(组)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验收(核实)、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每个承担单位在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二、示范承担内容
全区建立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350亩以上;培育一批大豆规模种植经营主体,促进大豆规模化生产、重点推广高油高蛋白大豆优良品种,集成应用适期播种、合理施肥技术、挖掘大豆扩种潜力。
三、意向调查申报程序
1、主动申报。有意向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单位条件、合理评估,在能力范围内申报示范任务,向相关镇街乡村振兴中心提交调查申报意向表。
2、镇街级审核。各镇街乡村振兴中心在收集本辖区内意向申报企业后,认真把关审核,确保上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格式内容要求,如有必要与申报单位沟通或要求补充信息。镇街相关部门酌情评估做出是否推荐项目的决定,并将推荐的项目相关材料汇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3、局务研究。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务会议,充分讨论,对拟承担单位形成一致意见决定;将批准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反馈。
四、期限要求。
各镇街于3月10日之前将豆增产增效示范申请表加盖各镇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技)公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秀屿区2025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申请表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秀屿区2025年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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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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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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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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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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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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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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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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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技)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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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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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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