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厅级领导挂钩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21〕23号)文件精神、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浮叶村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纪要》(〔2024〕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12号)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秀屿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振兴组〔2019〕3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下达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5万元(南日镇浮叶村),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经挂钩领导同意实施的示范片区内重点村项目补助资金,各镇村要加快实施并在年内能实现支出。各镇要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用地政策。镇村要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申请资金,并在2024年内全部支出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镇要按照《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秀财农〔2022〕3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
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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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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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南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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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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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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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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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积极探索片区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方法,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大力培育各具特色、不同类型样板,推动片区“串点连线成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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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相关镇 |
目标值(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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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扶持示范片区 建设 |
反映扶持示范片 区内重点村数量 |
南日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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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反映乡村振兴示 范片区补助资金 使用规范性 |
南日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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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乡村振兴示范片 区内重点村村民 对项目实施的满 意度 |
反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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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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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别 |
村别 |
项目名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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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镇 |
浮叶村 |
路灯电线改造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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