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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 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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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镇财政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文件及《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上报<秀屿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莆秀农202548)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南日镇东岱村人居环境补短板50万。该资金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一、资金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水平,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建设等。项目资金原则上用于支持当年建设项目,奖补项目也应在当年度建设完成。

二、强化资金监管

(一)强化主体责任。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认真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资金监管。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落实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区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5717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

提升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补助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1

南日镇

东岱村

50

50

 

 

 

 

 

 

 

 

 

 

 

 

 

 

 

 

附件2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区域

资金情况

元)

 资金总额:

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南日镇50万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扶用于各乡镇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指标

支持有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支持有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有关行政村

≤5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全区

1个

质量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支持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支持率情况

有关乡镇

100%

 

时效指标

2025年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2025年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有关乡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得到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有关乡镇

≥90%

 

满意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居环境补助的项目区域农民满意度

项目区域农民满意度

有关乡镇

≥90%

 


附件3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时间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1

秀屿区

南日镇

东岱村

南日镇东岱村人居环境补短板

促进东岱海堤周边环境安全设施建设,拟建设东岱村道路护坡及路损修复工程项目,东岱村南坑头路边护坡长70米x高4.5米。东坑里路面损坏长22米x宽4米及护坡长22米x高1.8米。排水沟(40米x0.5米x0.5米)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活动

2025年6月-12月

55

50

合计

5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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