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发改〔2014〕144号
秀屿区人民政府: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顺利衔接省、市工作进度,增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拟委托大学院校进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由发改局委托福州大学民建经济研究院编制我区“十三五”规划;
2、编制费用共需30万元左右,包括规划编制费、重点课题编制费、材料费和调研费等,以上费用请求按委托编制协议书和规划编制进度及时拨付。
妥否,请批示。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7月9日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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