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发改〔2015〕261号
秀屿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莆秀政[2015]143号)和201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7次)精神,我局承担区“十三五”产业发展和能源发展两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认真筛选协商,现与莆田学院签订编制《秀屿区“十三五”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和《秀屿区“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为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特申请下拨10万元编制经费。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我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
作的意见(莆秀政[2015]143号)
2.201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7次
3.秀屿区“十三五”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
4.秀屿区“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13日
(联系人:陈雅晴联系电话:0594-5851195)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5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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