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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秀屿区“十三五”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

莆秀发改〔2015〕261号

来源: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5-1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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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莆秀政[2015]143号)和201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7次)精神,我局承担区“十三五”产业发展和能源发展两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认真筛选协商,现与莆田学院签订编制《秀屿区“十三五”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和《秀屿区“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为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特申请下拨10万元编制经费。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我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

作的意见(莆秀政[2015]143号

2.201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7次

3.秀屿区“十三五”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

4.秀屿区“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项目合同书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1113

 

(联系人:陈雅晴联系电话:0594-5851195)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5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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