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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秀屿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莆秀政〔2016〕197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0-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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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秀屿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前言 4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6

一、“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6

二、“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三、“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3

第二章  总体构想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4

三、发展目标 15

第三章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 17

一、提升传统基础产业 17

二、打造精深加工产业 19

三、扶持新兴服务产业 21

第四章  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建设 24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5

二、扶持新型社会服务组织 26

三、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7

第五章  农产品安全与品牌建设 28

一、农产品安全建设 28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 29

第六章  涉农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0

一、加快涉农基础设施建设 30

二、强化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2

三、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 34

第七章  耕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36

一、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36

二、科学利用耕地资源 36

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38

第八章  农业经济合作发展与共享发展 40

一、深化农业对外合作 40

二、推进农业共享发展 42

第九章 保障措施 43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43

二、加强科技创新,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44

三、强化政策扶持,为都市农业发展营造政务环境 44

前    言

现代农业是指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与技术的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遵循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综合发展,农业、农村、农民统筹发展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为加快推进我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秀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秀屿区地处海峡西岸,农林渔牧资源丰富,农业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延伸带。遵循“绿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开发,福建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海峡蓝色经济实验区的战略机遇,大力发展精致智慧农业、高优绿色农业、生态休闲农业和海洋蓝色农业,夯实“港口旺、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根基,是“十三五”时期秀屿区大农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编制和实施《秀屿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乘势而上,充分发挥秀屿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建成以“高效低碳、科技信息、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为主要标志的都市型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经济强区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规划主体区范围为秀屿区所辖全部陆域与海域(其中陆域面积39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800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产业范围为农林渔牧及相关产业。

《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4〕1号)、《莆田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和《秀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秀屿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提出秀屿区现代农业发展主要任务,是政府引导和推进现代农业开发的行动纲领,是制定现代农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经秀屿区政府审定后,应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三农”工作全局,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创先争优、奋力攻坚,有力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一)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13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5万吨左右,粮食生产保持稳定;油料播种面积9.08万亩、产量1.79万吨;蔬菜播种面积6.4万亩,产量12.2万吨,产量增加1.7万吨。农作物的产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农产品经济效益也得到了稳定提升。十二五末,全区省市级龙头企业共50家,其中有9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5年,全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达21.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依托福建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亿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大生猪养殖基地,创建了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累计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建设养殖楼房主体近2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自动送料、自动温控、沼气发电等设施设备。已发展钢架大棚设施136亩,竹木简易大棚1060亩,亩增产1700公斤,增加产值2040元,亩增加净利1200元。2015年,渔业总产值达45.7亿元,启动了渔业底播增殖工程,引进南美白对虾高位池养殖,推广“购大苗养中鲍”养殖生产模式和网箱混养模式,积极发展远洋捕捞。逐步构建了生猪“瘦肉精”、蔬菜农残抽检、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三品一标”中“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培育了11个无公害产品、1个绿色食品,农产品质量的保障推动了农产品效益的提升。

(二)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农技推广网络,投入165万元对基层农技站进行站房修缮和一些实验仪器、办公设备的配备,提高了农技干部的服务水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得到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示范场成为省级三大旱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之一,每年承担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省种子总站、省农科院等单位参试课题20多个,参试品种130多个,每年筛选1-3个作物新品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大田试验示范,不断优化了种植结构。大棚养禽、畜禽育种、生猪人工授精、自动温控、自动送料、沼气发电等新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提升了区畜牧业发展水平。创新了“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教育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伸链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就业渠道。与省、市同步,每年每月10日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选派镇、村技术骨干参加,提升农业骨干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共培训学员6000人次。

(三)农田水利设施加快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区积极争取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狠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共投资水利建设10.6亿元,完成除险加固水库20座、海堤37.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40亩、整治河道81公里;完成第四批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区工程,实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1万亩;灌溉系数从0.55提升至0.60,有效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基本完成秀屿港区、石门澳东沁片区一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成水毁修复198处。 “十二五”期间共投资村村通饮水安全工程4亿多元,建成6个海岛村跨海供水工程,铺设农村自来水管网2800公里,建成南日水厂扩容工程、埭头赤石1万吨一体化净水设备,受益人口7.96万人,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0万人。

(四)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区通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来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发展壮大,加速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进程,农业经营组织的整体带动效益日益突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2010年末的37家发展到2015年末的50家(其中省级9家),2015年,全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达21.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断发展。至2015年底,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91家,注册资金129110万元;家庭农场17家,注册资金1190万元。先后获得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18家。品牌效应整体放大,南日鲍获得全省首届十佳地理标志商标,与南日鲍相关的“海帝”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东禹牌”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市级龙头企业中有4个农产品获“福建省名牌产品”、14家企业获得“三品一标”认证。

(五)新农医疗合作积极推进。全区实行了“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总量平衡、合理调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参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参合人数达60.9万人,村(居)委会覆盖面达10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了470元,报销药品品种增加到了2526种,农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2010年的15种增加到22种,完善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工作,大病最高补偿由2010年的26万增加到33万。

(六)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共争取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115万元,建设联户沼气500户,既达到减排目的,又达到节能效果,确保发展增收节支;同时实施测土配方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化肥,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业环保工作取得实效。截止2015年底,全区森林蓄积量已达42.569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已达17.22%。强化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低残留、少污染”的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加强农药法规宣传,禁用高残留、易污染的剧毒农药。建立了笏石镇花生病虫害综防500亩示范片,东峤镇甘薯小象虫综防百亩示范片。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每年发放施肥建议卡8.2万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3万亩以上,平均肥料利用率提高3.8个百分点,优化施肥结构,减少化肥施用量,有效减轻化肥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

(七)对外农业合作有了新拓展。“十二五”期间,建立了秀屿区闽台农业合作科技推广示范区,引进台湾8个蔬菜品种,在东庄镇石码村建立325亩核心示范片,辐射周边示范片2000亩;配套节水农业技术、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蔬菜冷藏保鲜加工技术、探索建立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发展一批科技示范户;建立了“示范基地+加工(保鲜)企业+科技示范户+市场”的经营模式;示范区平均每亩收入达5400元,净利润2100元,实现利润70万元,农业合作效益明显。推动秀屿区木材加工示范区建设,以“软木加工做大,硬木加工做精”为思路,以打造百亿木材产业为目标,以项目带动、物流拉动、港区联动、政策驱动为抓手,建立了一条完整的现代林产加工产业链,实现“无木生材”。现拥有莆田标准林业、福建海宏林业等林业加工类省市级龙头企业7家,秀屿港区年进口原木60万m3以上,年实现工业产值47.2亿元以上,商贸产值年增长26亿元。

(八)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积极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保险和设施大棚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户、种粮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水稻种植保险。为提高粮食作物产量和品质,积极落实良种补贴,对全区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对象发放良种补贴。积极引导发展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引导做好大棚补贴资金申请工作。高度重视生猪生产,积极做好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性工作。争取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资金600万元,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资金477万元。有2家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国家级级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6家通过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同时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物污染治理项目。较好完成生猪保险工作,每年参保母猪1.2万头,育肥猪20万头,进一步提升养殖业抗风险能力。

(九)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十二五期间,我区通过发展生产脱贫、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等,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利用莆田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形式大力开展电商扶贫,鼓励运用“互联网+农业”的形式脱贫,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充分发挥农村标准卫生室作用,确保患病农户能够就近、及时得到治疗。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创新社会扶贫机制,2015年10月,北京莆田企业商会、北京妈祖仁爱慈善基金会筹资300余万元帮扶老少边岛贫困村埭头镇筶杯村老年人养老中心项目建设。通过努力,“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区脱贫人口6635人。

二、“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不强。自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虽有较大进展,但投入不足,管护机制不完善。秀屿区农业基础设施建项目资金短缺,影响工程进度;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部分农田水利设施老化陈旧,影响农作物生产,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瓶颈”。农产品供求总量不足,区内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高,科学化、标准化和机械化水平低,农业生产率和产出率低、生产质量和效益不高。区域生产经营模式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相适应了,与产业结构调整、规模经济和产业化经营不相适应了,更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

(二)强农惠农政策实施难度大,“造福工程”难推广。强农惠农政策首先存在着投入资金总量不足,投入主体过于多元的问题。尽管政府不断加大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尤其在农田水利、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为突出。另外从1994年开始,作为消除贫困、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福建省组织实施了较大规模的搬迁移民计划,并称之为“造福工程”。但是造福工程在我区实施过程中,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搬迁成本较大,上级资金补助有限,后期资金落实缓慢,造成工程进度缓慢;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工作推进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乡镇的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三)农业生产空间有限,生产方式有待创新。秀屿区大部分农业生产项目仅限于本市或本省地区销售,发展空间较小。农产品精加工较少、创新管理不够、生产模式较滞后、结构调整步伐较慢等因素影响规模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同时,农业产业化品牌仍然不多,总体品牌知名度不高。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形成标准种养机制、生产加工全链条、全循环模式,是农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是目前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也制约着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

(四)农民增收瓶颈难以突破。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体,依靠家庭经营持续增收的空间有限;同时,财产性增收、劳务增收仍是“短板”,政策补贴已近“黄线”。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加快促进农民增收的核心任务十分紧迫。

三、“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发展方式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由单纯在耕地上想办法到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做文章,将深刻改变农业发展的外围环境和内部结构。“五化同步”发展、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总体部署将为莆田市的发展增添无穷动力。利用现有优势,借助国家、省、市多重战略实施、政策利好的叠加效应,将有利于加快推进秀屿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一带一路”倡议为秀屿区现代农业合作发展指明新方向。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处于丝绸之路枢纽的莆田市,农业发展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农、以及国家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等重大农业政策的调整为港城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态势为秀台农业互利合作提供新路径。随着两岸关系的融洽与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台湾农业的技术优势、文创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优势,莆田特色产业优势,秀屿区的区位优势,为促进莆商企业与台资企业进行互相交流,彼此了解,寻找合作商机开辟的新路径。

(三)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新空间。“十三五”时期是福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关键时期,现代农业将与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融为一体,到2020年农村将要形成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的貌态。

第二章  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省、全市农村、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增强特色现代农业生产能力为首要前提、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以可持续发展为重要内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基本遵循,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经营、生产和资源利用方式,实现农业与工业、服务业“接二连三”相互融合,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坚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改善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转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合理规划,利用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规范市场行为,重点引导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产业,加大资金、技术倾斜与扶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二)改革创新,科技引领。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在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有序推动土地流转,促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综合运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生产手段和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推广农户智能化农机具,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示范带动,加快转型。根据地域性、生态性差异,充分发挥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对农业的带动作用,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立示范基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带动全区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速传统农业改造进程,提升农业发展水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不断探索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新技术、新方法,努力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促进农业资源节约,注重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优质、生态、安全的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重视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坚持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生产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我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秀屿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业经济总量稳定增长

到2020年末,全区农业总产值达71.4亿,年平均递增   3%,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4%以上。

——农业产业结构新优化

到2020年, 全区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12.7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4万吨左右;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达60亿。

——农业产业化水平跨上新台阶

全区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个。

——农村产业扶贫实现新突破

全区100%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全区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力求在护地、护林、护水上取得新成效,全区林分蓄积量4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17.22%。

第三章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

树立大粮食、大食物、大农业观,遵循“五化协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求,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多途径开发农业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精致型、集约型、外向型、高附加值型农业,着力构建以“高效低碳、科技信息、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为主要标志的都市型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提升农业基础产业

(一)现代绿色种植业

按照“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基本方针,稳定粮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9万亩,粮食总产量5万吨左右。有效防止耕地抛荒,大力推广关键增产技术,积极发展良种工程,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采取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组织实施农作物良种推广工程,大力宣传推广优质、高产、抗病、专用农作物良种。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东庄石码、月塘岱前、埭头后海等3个蔬菜种植基地。

扶持龙头企业建基地,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二)现代生态养殖业

大力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生态养殖,积极推进优势畜产品区域化布局。完善以笏石镇、东峤镇、埭头镇为主的生猪生产基地,笏石镇、埭头镇、月塘乡为主的家禽生产基地;以东庄镇、埭头镇、南日镇为主的草食动物生产基地。根据莆田市养殖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意见推广五种污水处置模式;适度推进生猪楼房养殖、大棚养禽。推进生猪养殖小区建设,进一步扶持完善鸿达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推进亿生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现有亿生公司、亿达公司、亿农合作社、怡然公司、绿康公司、大丰收公司等6家公司组成,计划“十三五”期间扩大到10家)。

通过调整结构,控制规模,促进畜禽生态化养殖。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把保留生猪规模场、家禽规模场全部列入监管范围,督促其规范用药,规范免疫,规范处理死亡畜禽,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建立生产档案、统一免疫标识制度,提高畜禽产品质量。

(三)现代海水养殖业

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做大做强海水养殖业,养殖领域由内湾向外湾、由水面向海底拓展。积极发展设施渔业和生态渔业,促进养殖方式转型升级,重点开展升降式集约化养鲍网箱成套装备开发项目。着力实施渔业“五新”推广工程,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在平海湾、南日岛、后海等沿海优势养殖品种产区积极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争取建成省级无公害海水养殖基地。加快推进现代海洋渔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海洋产业示范园区,重点推进后海现代渔业产业园、海帝集团闽台现代渔业合作产业园等项目的建设。

(四)现代海洋捕捞业

坚持捕捞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近海内海渔业资源,鼓励支持远洋捕捞。继续落实国家鼓励远洋渔船更新建造的优惠政策,实施捕捞渔船升级改造工程,引导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升级改造渔船50艘。加快专业化、标准化远洋渔船建造步伐,推进渔船装备的现代化,全面提升海洋捕捞渔船的装备和技术水平,实现海洋捕捞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扶持远洋渔业公司,鼓励渔区民间资本投资远洋渔业,整合企业力量,支持组建多种经营模式的远洋渔业企业,培育一至二家远洋渔业大型骨干企业,促进远洋渔业朝着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五)现代设施农业

调整优化种养、品种结构,实施“设施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化种养、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现代农业项目。引导土地流向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模式,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建设,至2020年全区建成设施农业3500亩。积极推进楼房养猪建设项目,大力扶持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特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农业经营主体争创知名品牌,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

二、打造精深加工产业

(一)现代农产品加工业

加强培植以鸿达牧业、汇丰食品和天兰蔬菜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大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净菜加工保鲜工程建设力度;重点推进鸿达肉制品加工及冻储物流基地建设,建成年可屠宰生猪50万头,加工肉制品4.5万吨的肉类加工基地,提升畜产品加工能力;引导种养企业重点突破无公害小包装净菜生产和肉制品加工,努力打造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等四大体系,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黑名单”、产地准出等四项制度,加强对主要种植业产品、动物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质量监控,升级改造可追溯系统,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

(二)现代水产品加工业

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提高渔业附加值。引导发展鲍鱼、对虾等高端水产品和花蛤、海带等低端大宗水产品的精加工与深加工。推动水产加工企业通过重组整合、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改造升级一批初级加工项目,提高加工技术水平,提升水产品附加值,促进加工产业链的延伸。积极推进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埭头半岛加工贸易园区,依托后海现代渔业产业园,统筹发展水产品加工园区,加快推进正大集团南美白对是养殖加工基地以及海天集团藻类养殖深加工等项目建设。

积极引导扶持培育一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汇丰食品公司、汇龙海产品公司、海帝集团、谊来鲍鱼制品公司、海发水产公司、海岛人家水产公司、新丰水产公司等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海产品精加工生产线,扩大产量,带动主导品种养殖业的发展,发挥龙头优势。支持升兴水产公司、盛丰水产公司等水产品加工厂扩大生产规模争创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海带、紫菜、红毛菜等品种的发展。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展QS认证,申报名牌商标,鼓励水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

(三)现代林产品加工业

依托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和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发挥“木业之城”品牌效应,以福人木业、标准木业、中通恒基等企业为龙头,以进口木材仓储贸易、锯材和人造板加工为基础,拓展木制品深加工业,延伸现代文化创意、智能化家居、数控雕刻设备、自动化木工机械等产业链,推进莆头木材集散基地、中通恒基木材产业园、福人强化地板等项目,打造东部沿海木材贸易加工集散基地。

三、扶持新兴服务产业

(一)培育发展农旅产业

现代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是农业发展的新型业态,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十三五”期间,全区要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和历史人文等资源潜力,将自然、海洋、人文和旅游等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满足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趣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

    1.休闲农业

    推进主城区“都市体验型”休闲农业发展,围绕秀屿主城区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利用临近城区、交通便利的地理优势,依托笏石“土海湿地公园”以及莆田市御菜园农业有限公司在度田村建立的“御菜园”休闲农庄,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区。主要以湿地植物观光、观光采摘型、科普教育型,融合生产、生态、休闲、体验、服务等为一体的“都市体验型”休闲农业。

推进山区“田园生态型”发展。重点围绕埭头大蚶山景区、东峤五侯山景区的“祈梦文化”,将民俗祈梦文化融入休闲农业,依托该区域内的青山绿水、环境优雅的地理环境,结合美丽乡村工程、闽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田园生态型”休闲农业。在开发中注重经济效益与乡土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形成具有秀屿特色的物质、非物质文化相交融的发展模式,发展以民俗祈梦文化体验、保护、休闲为主题的文化服务型休闲农业。

    2.休闲渔业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形成特色、示范带动”的要求,大力发展集滨海港湾、休闲垂钓、观光体验、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于一体的“滨海休闲型”休闲农业。在“一岛两湾”区域选择若干个优势突出、环境优良、管理完善的海边村镇,培育独具特色的休闲渔业品牌,开展休闲垂钓、渔家乐、渔事体验等多种的休闲渔业项目,打造省级水乡渔村,发展多种模式的休闲观光渔业,实现一、二、三产业的相互结合和转移,拓展渔业结构内涵和提高渔业经济效益。

充分发挥石城、平海、浮叶等一级渔港功能,依托渔港资源优势,完善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渔港服务业,建设以中心、一级和二级渔港为基地的集休闲垂钓、特色餐饮、观光旅游等为一体的“渔人码头”,打造渔港经济示范区,构建“吃、住、行、娱、购、游”六位一体的休闲旅游综合体系,延伸渔业产业链,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壮大渔区经济实力。

重点建设后海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南日岛国家级海洋垂钓基地和南日岛休闲渔业旅游文化广场。进一步扩大海峡两岸(矶钓)邀请赛的影响力,积极申报南日国家级海钓基地。支持举办具有渔村特色的民俗节庆活动,以及渔文化展示、垂钓比赛、观赏鱼评比、水族器材展销等各类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为休闲渔业发展搭建平台。

(二)加快发展物流产业

完善秀屿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快推进以冷链物流系统、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海西农产品物流中心。火车站、港口、物流周边的笏石镇岭美村、度田村、松林村,东庄镇莆头村、堤头村等,利用区位优势,依托园区、企业等辐射带动,发展商贸业和服务业、物流业。加快渔区产地市场和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造以浮叶闽台中心渔港为主要集散地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推进农超对接,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注重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发展物流配送业务,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

(三)大力发展涉农金融

“十三五”期间,要按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增强金融创新,满足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满足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金融需求,助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继续推进“引银入秀”工程,充分宣传秀屿的优势和潜力,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来秀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模式,引导农村资金互助社坚持“面向三农、互助共赢”的办社理念,进一步优化社员结构,适度扩大社员规模和资本金规模。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各类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海域使用权、水产养殖证,以及大中型农用生产设备、标准钢架大棚和附属设施等为抵(质)押品的信贷业务。

第四章  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建设

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是“十三五”期间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十三五”期间,要多措并举,推动多元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构建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以公益推广机构为依托,以企业和农民自办经营性服务组织为补充,多经济成份、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强化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五新”项目推广应用、科技创新、产品宣传推介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开展政银企合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重点龙头企业与科研部门联合创建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示范基地、检验检测中心,增强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创建、文化创意、标准创设能力。继续实施农产品“抱团营销”战略,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优特产品宣传促销提供服务平台和营销窗口。实施品牌农业战略,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农产品知名品牌,提升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订单生产,逐步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实现“企农互动、互惠双赢”。

大力培育和扶持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大户、农村家庭农场、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加工型、市场物流型企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服务改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迈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注重精细化管理,走精品农业的精细产业化模式,重点发展精致型、集约型、特色型优势农业。继续扶持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场,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推动财政支农项目与合作社广泛有效对接,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推广利农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种养能手流转,发展设施农业。为农户提供保护价收购、技术培训、保险支持、贷款担保等服务。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培育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个。

二、扶持新型社会服务组织

(一)建设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等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教育、“阳光工程”、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建设,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建设农村科技服务综合体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落实防汛督查专员。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气象信息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二)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健全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推进乡镇维修服务站、村级维修服务点建设。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三、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新型农民是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农民。“十三五”期间,要坚持人才兴农思路,分层次、分步骤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劲的人力支撑。推进农业示范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培养工作,以农业经营管理为重点,开展“管理型”农业领军人才培养教育;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结合农业高校院所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大引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扶持力度,邀请市级以上农业领域专家学者,定期举办农业技术轮训活动,进一步壮大“科技型”农业人才;围绕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定期举办专项教育培训活动。

此外,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进展,依托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整村搬迁农民、失地农民、贫困农民为重点,着力开展有关农村改革政策、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等理论知识培训,以及开展果木种植嫁接、特色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等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同时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让受训农民到发展得较好的专业大户的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庄园、农业龙头企业实地参观,现场学习先进的生产、种植、管理模式,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和素质。每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800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3500人以上。

第五章  农产品安全与品牌建设

“品质、品牌”是现代特色高效农业的重要特征。发展现代农业既要坚持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手抓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建国家名牌、省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福建著名商标为重点,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突出重点产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打造知名品牌,为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农产品安全建设

全面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加强农药兽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对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所使用农药和畜禽、水产所使用的兽药实行入区备案审核、统一经营登记,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销制度,实现农药兽药购、销、用流向可追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进一步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加工企业、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进入超市的规模种植养殖场(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食用农牧产品、水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实现大宗食用农牧产品、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快各镇监管队伍专职化建设,为涉农乡镇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车及快速检测设备,切实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

实施“企业主动、政府推动、产业拉动”的品牌带动战略,整合农业品牌,以园区为龙头、以企业为主体,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着眼产业整体发展,创建区域品牌。一是增加秀屿特色品牌农业的需求力、品牌农业的投资力、品牌农业的增值力、品牌农业制度和技术的支撑力、品牌农业的风险抵抗力。二是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秀屿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农产品品牌扶持政策,分行业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三是增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支持各地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知名品牌,组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抓好“南日鲍”品牌工程,积极拓展经营模式,依托“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协调解决项目用海、用地问题,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请使用地理标志,推进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相互促进发展。加大品牌推介和经营力度,扩大品牌影响。五是加强对品牌的服务和监管,完善对商标、质量标志、产品标识、农产品品牌等管理,依法保护品牌和知识产权。在品牌创造过程中特别重视利用文创来提升价值,用文化创意和文化创意背后的历史感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六章  涉农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加快涉农基础设施建设

强力推进固本强基础工程,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业增效能力。“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涉农基础设施四大工程建设。

(一)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建设规划,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抛荒山垅田复耕等项目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电网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继续推进海堤强化加固,实施以南日海堤等为重点的海堤强化加固工程;加大对后海中国现代渔业示范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等园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设施建设,发挥园区示范推广作用。到2020年,农业用水基本农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旱地作物灌溉保证率不低于6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提高到0.55以上。

(二)蔬菜大棚化建设工程

推进国家级闽台农业科技核心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园建设,重点抓好现代农业精品示范项目。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在东峤镇等开发建设农民创业基地。支持天兰蔬菜、中天农业等龙头企业建设蔬菜基地。

(三)养殖业生态化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建设楼房养猪项目,支持鸿达、亿生等企业建设楼房养猪舍;大力扶持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特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扶持年出栏3万头以上,建设楼房猪舍三层以上且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备电梯转群、自动化控温、自动化饲养等设施,力争每年建成6000平方米楼房设施。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重点抓好南日鲍、花蛤、海参、龙须菜等优势产业建设,力争每年水产品产量增加5万吨。

(四)农业机械化建设工程

推进种植业机械化发展,在笏石、东峤、月塘、东庄的水田农机作业区以及埭头半岛的旱地农机作业区,重点发展机耕、机播、机收、烘干、加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机械化,着力推进化肥深施、精少量播种、节水灌溉等节本增效工程机械化以及秸秆还田机械等;推进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在笏石—埭头、笏石—月塘沿线农副产品加工作业区,重点发展产地初加工、贮运、保鲜机械化,逐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以及运销龙头企业;推进渔业加工机械化,在沿海一带的海产品加工作业区,重点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机械化,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十三五”期间,秀屿区农业机械化要向大农业,农林牧副渔的各个领域渗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标准化及订单式、保姆式服务,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到2020年,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6.8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全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步入基本机械化中级阶段。

二、强化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渔业是秀屿区现代农业中的优势产业,进一步强化渔业、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秀屿区特色现代渔业跨越发展,“十三五”期间,应着重从物流、信息、海岛、渔港基础等方面着手:

(一)完善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

加快推进莆头、秀屿、石门澳三个作业区码头建设,建成以散货为主,集装箱为辅,兼有对台滚装运输功能的港区。以港口航运为龙头,以铁路和各级公路为骨架的高效便捷对外交通体系,加强秀屿区临港区域的对外联系及辐射力,促进区域内部的拓展。加快推进秀屿区港口通往中西部及周边地区的铁路、公路网络建设,形成拓展纵深腹地的便捷通道。加快向塘—莆田(福州)铁路的主要港口支线铁路建设,以向莆铁路和湄洲湾铁路支线建设为契机,加快铁路莆田港湾站场站建设,培育海铁联运市场,筹建秀屿海铁联运信息体系;全面推进高速公路连接线、涵港大道、石城疏港公路、莆头疏港公路、平海疏港公路建设,拓展港口纵深腹地的便捷通道;积极推进莆田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实现港口交通网络的无缝对接,全力构建“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格局。

(二)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秀屿港区干散货码头,着力突破莆头物流园区集装箱港口物流,重点推进石门澳液体化工码头等大宗散货物流基地重大港口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和产业基础,利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网构筑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结合高速铁路港湾站建设,按照物流节点—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的布局模式,在铁路港湾站和秀屿港区之间布局综合大型物流园区。努力将秀屿区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辐射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中心或专业配送中心,重点发展以港口为枢纽,公路、铁路、民航一体化的陆上集疏运网络和陆海联运的集疏运网络。加大秀屿港区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关、商检、边检设施和功能,提高查验通关效率。加快建设航运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秀屿电子口岸、物流市场信息平台等服务功能,努力实现秀屿港区口岸物流管理与国内国际口岸物流无缝衔接。

(三)加快海岛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南日岛、埭头半岛中心渔港等渔业港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南日岛水道、平海湾航道建设,加快南日岛贯岛路、环岛路和埭头半岛沿海高等级公路建设,提升埭头半岛至莆田市区公路等级,强化南日岛轮渡和岛内公交设施,有效实现南日岛海洋牧场“陆岛联动”发展。加大财政性资金对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南日岛陆岛码头、岛上公路改造建设,实现海岛交通现代化、便利化。坚持陆岛统筹、经济与生态兼顾的开发原则,加强海岛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浮叶一级渔港、万峰、汀港和筶杯便民二级渔港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渔港配套设施,建成一批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科学、产权清晰、主体明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渔港,形成以石城、平海、浮叶等一级渔港为骨干,一批二、三级渔港群为基础,天然避风沃口为补充的标准渔港体系,达到全区95%以上渔船能够就近安全避风的目标,为秀屿区全面构建平安渔业夯实基础。

三、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

(一)健全农业灾害预报预警体系

切实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提高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有效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气象服务。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抗灾工作机制,全面完成重点水利水毁工程集中整治修复工作,扎实开展以山、水、村、田、路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整合完善秀屿区环境监测观测机构和设施,形成遥感卫星监测、站点监测与数据处理的实时、立体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观测与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

(二)构筑农业灾害救灾减灾体系

继续建设以农田、水利、防灾工作为重点的农业支撑和保护体系,大力做好防汛抗旱物质的储备,不断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出台领导挂钩、宣传动员、部门协调、军地联动工作制度等抢险救灾工作制度。以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狠抓免疫环节,科学防控,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高森林防火水平,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全面实施石象片区、石门澳西园片区、石门澳堤防提升工程及202围垦前海海堤工程等4个片区防洪排涝挡潮工程,完善莆头作业区、石门澳工业园区及东峤工业园区防洪排涝挡潮体系,形成“外堤内渠、闸系控制”的防洪排涝挡潮新格局,解决周边村庄的后顾之忧。继续实施渔业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促进浮叶一级、汀港、筶杯便民二级等3个渔港及港南避风锚地完成前期工作并争取动工。

(三)加强农业灾害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集农业灾害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分析、预报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灾害监测与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农业灾害监测与防控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海洋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继续在南日岛相关岛屿建立自动气象站,布设风廓线雷达和X波段天气雷达;健全海洋气象、风暴潮、赤潮、海啸等灾害信息传递和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建立起城乡互通、部门互联、反映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负责对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完善现代农业灾害保险体系

继续推进渔船、森林综合、水稻种植等的灾害保险工作,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灾害保险品种,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第七章  耕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要多措并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守住红线,确保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合理。二要坚决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扎实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该清理的清理,该收回的收回;要把节约集约用地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持续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模范乡镇创建活动。三要坚决规范土地市场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防范圈地行为。四要坚决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开工率和产出率;要立足存量挖潜,进一步盘活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要进一步理清土地经营的思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更高的层次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科学利用耕地资源

(一)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权属纠纷调处,确保林权登记发证全覆盖。按照区海水养殖场水域规划(2011-2020),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予以确权登记并发放养殖海域使用权证书和养殖证。加快推进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大集体土地登记地籍数据库系统信息平台建设。

(二)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按照《秀屿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电子化、开放式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提升我区土地流转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征地程序,推行和谐征迁“五五工作法”,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作价(出资)入股、出租等流转制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实现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权能,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以转包、租赁、置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集中连片种养。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引导农民将闲散耕地流转出去,由规模经营主体承包经营。东峤镇霞东村、霞西村等盐田资源村,以及火车站、港口、物流周边的笏石镇岭美村、度田村、松林村,东庄镇莆头村、堤头村等,小规模耕地可通过依法发包、联合开发、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由村集体依法集中开发经营,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处于城市开发、项目建设的笏石镇坝津村、大丘村、丙仑村,东庄镇白山村、苏田村等,以及“幸福家园”试点的笏石镇秀山村,东庄镇栖梧村、东庄村、苏厝村等,东峤镇上塘片区,埭头镇高林村、武盛村、筶杯村等,平海镇平海村,南日镇山初村,月塘乡东潘村等,要依法开发经营好村集体留用地,推进土地有效流转,做到统筹规划、综合开发,确保效益最大化。埭头镇温李村、汀港村,东峤镇汀塘村,平海镇平海村,南日镇港南村等,可利用天云洞、天花寺、天霞宫、天后宫、九重山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游、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三、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十三五”期间,秀屿区要借助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契机,力求在护地、护林、护水上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推进减排治污工作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重点实施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以污染治理为主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任务,全区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推进生态循环种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加快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二)推进土地资源生态优化

积极推广减量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全面落实省里着力实施的“地力提升1112工程”,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推广猪-沼-果(菜)和稻鱼共生、莲鱼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推广扩、间、套种栽培技术;推广主要农作物轮作和间作套种。

(三)科学推进海洋生态保护

优化海水养殖布局,控制近海养殖密度,加快发展鲍鱼、海参、石斑鱼等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开展底播增养殖示范。推进设施渔业建设,支持陆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塑胶网箱、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等现代海水养殖设施建设。严格实施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卫生环境整治的执法力度。加快建设南日岛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海岛海域海岸带修复等项目,努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认真实施《秀屿区城乡绿化一体化总体规划》,扎实推进绿化造林,保护好林木林地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以交通主干道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绿化岩石裸露地、恢复被破坏植被;加速沿海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加强封山育林和水系源头保护,以加快生态恢复进程。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绿化通道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市政中心广场绿化美化和城市主干道景观林等绿色屏障建设。治理“青山挂白”,在流域沿岸山体一侧及第一重山禁止开山采石,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健全区、镇、村齐抓共管保护资源机制,加大打击毁林毁绿行为力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现有林地、林木,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山清水秀,生态优美的环境。2020年,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48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和林带修复2600亩、封山育林2200亩。

第八章  农业经济合作发展与共享发展

突出秀屿区对台合作的区位优势,强化开放发展理念,加快链入“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农业经济协作,全面推进秀屿区现代特色农业各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探索“共建、共营、共赢、共享”的现代农业经营新模式,增进农民福祉。

一、深化农业对外合作

(一)推动秀台农业合作

突出秀屿区对台合作的区位优势,着力推进秀台民间农业、农村事务交流的扩大,重点推动秀台农业民间组织的互动往来,加强秀台农业科技交流,促成更多的乡村与台湾基层组织结对交流,促进秀台农业交流向常态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有2个乡镇开展对台特色乡镇对接。通过贸洽会,成果交易会、参观、考察、交流、邀请及民间联系等多种渠道,主动对接台商企业,鼓励和引导台商来我区投资兴业,激发他们投资我区农业的种植加工、木材加工等建设的热情。按照《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维护台商权益,优化投资环境。依托省级闽台农业科技合作核心示范区,加强秀台农业交流。借鉴台湾在发展大数据产业促进现代农业、精致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以及农副产品创意加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大力发展基于农业物联网的“互联网+农业”的特色智慧农业,打造秀屿区“临港数字农业智慧走廊”。

(二)深化秀台渔业合作

全面深化闽台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渔工劳务、远洋渔业、休闲观赏渔业、水产品营销以及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进建设南日岛海洋生态渔业合作示范区、后海现代渔业产业园、南日岛浮叶中心渔港,台湾渔民创业园等闽台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鼓励台商投资秀屿南日岛、埭头半岛水产品加工贮藏和冷链物流,建立一批闽台水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区。同时推动建立闽台渔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

(三)对外设施农业合作

加强对外合作,推动设施大棚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引进先进水肥一体化系统,开展大棚蔬菜新品种、无土基质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控和果蔬深加工等技术引进和合作。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对外拓展,依托闽宁产业园,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果蔬合作交流。

二、推进农业共享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农民”统筹发展的思路,以现代农业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重点是通过产业共享发展,帮助贫困村、空壳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

(一)合理布局,促进产业扶贫

“十三五”期间,要着力扶持一些有条件的贫困村、空壳村发展特色农业农业。要立足村情,因地制宜,策划、生成一些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由村集体单独经营或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开发,发展“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丘陵、旱地、沿海、海岛村要完善并依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探索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集体所有防护林、海域、养殖水面等资源和农户有意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中起来,发展优势农业板块;要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和历史人文等资源潜力,将自然、海洋、人文和旅游等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满足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趣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要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等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沿街开发、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和农产品物流业。

(二)创新机制,促进经营扶贫

“十三五”期间,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体制,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要创新农业生产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现代化生产模式,积极鼓励贫困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探索出一种秀屿特色的“共建、共营、共赢、共享”的现代农业经营新模式。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

(三)加强培训,推进技能扶贫

“十三五”期间,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着重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进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以培养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方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之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壮大秀屿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因此,现代农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的应用推广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大力进行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推进新技术、新品种在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大幅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思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技推广中心建设,在改革中创新发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其他民间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体系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强化政策扶持,为都市农业发展营造政务环境

立足现代特色都市型农业发展的大局,突破条条框框的束缚,积极营造上下联动、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国土、环保、建设、供电、金融、农林、水产、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着力做好土地征用、环评论证、建设许可、施工用电、资金融通、证照审批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合力。

三、强化农业招商,为都市农业发展夯实资本投资

把大项目好项目引进,作为农业发展提质量、增后劲、上水平的关键。坚持现代都市型农业方向,以农业示范园和研发、育种、转化领域优质企业为主攻方向,组建专门招商队伍,制定农业招商专门政策,不断加大攻关对接力度,强化农业招商指标任务分解考核,推动形成全区农业招商新热潮。

 

 

 

附件

秀屿区“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年限

计划总投

资(万元)

项目业主

1

海吉星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

笏石镇

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建设商业主体交易区、电子商务网络特色交易商城、全国大中型物流企业总部及运营平台、全国农商企业地区总部、农产品、食品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平台、大型食品冷链物流系统及配套设施、地区性社区平价农商品配送车队、大型商业综合体及综合性配套

2016-2019

500000

深圳农产品公司

2

土海生态湿地公园(二期)

笏石镇

总占地2600亩,一期游览区765亩,建设入口景观区、休闲娱乐区、科普区、科研区、接待区、湿地净化展示区、隔离林带及绿道网等工程

2014-2020

20000

市旅游投资集团

3

石象片区防洪排涝工程

东庄镇

南片区新建滞洪区面积为417亩,并对不靠海堤一侧修建防洪堤,新建水闸1座净宽8m;新建排洪渠3条;新建排涝渠1条。北片区新建滞洪区30亩,水闸1座净宽3米,排涝渠1条

2015-2017

18000

秀屿区水务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鸿达肉制品加工及冻储物流基地

东峤镇

占地约100亩,建设年可屠宰生猪50万头,加工肉制品4.5万吨的基地

2016-2017

10000

莆田鸿达牧业有限公司

5

亿生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东峤镇

建设楼房式六层猪舍18000m2,猪舍配备自动刮粪、自动送料等养殖设备;机肥生产车间1000 m2及设备,零排放猪舍5000 m2等

2014-2017

3500

福建亿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

后海海洋生物科技园建设项目

埭头镇

在后海规划建设占地3000亩的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招引海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等企业项目落地,配套建设基础设施

2017-2020

60000

埭头镇人民政府

7

埭头二级渔港建设项目

埭头镇

①筶杯便民二级渔港:在埭头镇筶杯建设北防波堤396米、南防波堤170米、码头100米、南护岸109米、填海造地3.7公顷,形成港内水域4.99公顷,总投资4500万元;②汀港二级渔港:在埭头镇汀港村建设500米长防波堤、填海造地5公顷,总投资1300万元

2015-2018

5800

南日集团

8

平海一级渔港

平海镇

建设南防坡堤186m,外护岸280m,西防坡堤320m,码头199m,港池及回转水域工程38090立方m,陆域形成5500㎡及道路工程6700㎡,执法办证中心500㎡。购置消防船1艘,灯塔2座,临时工程1项,同时配套水电、环保工程和通讯设备等

2012-2014

3500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9

上林二级渔港

平海镇

建设码头38m,设80HP码头泊位2个,兼靠1艘270HP渔船,同时续建防波堤65m,形成水域面积45430㎡

2012-2014

550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10

南日岛(澳门)旅游文化广场

南日镇

拟建展览馆、妈祖广场、游艇码头、黄金沙滩等,总占地面积81574.1㎡,建筑面积65000㎡

2016-2018

65000

莆澳(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

南日浮叶一级渔港建设项目

南日镇

年设计鱼货卸港量达4.82万吨。新建防波堤长1106m,码头267m,改造原有防波堤长330m;防波堤合围成渔港水域面积约98.9万㎡,其中避风水域面积约60.5万㎡,可满足1000艘以上各类渔船停泊、避风。渔港陆域布置于码头后方,通过开山形成陆域面积10.4万㎡,设卸鱼区、冷藏加工区、综合物资区等渔港配套服务功能区

2016-2020

28000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莆田塑胶养殖渔排项目

南日镇

计划在南日镇港南村西户前海区建设塑胶渔排,用海面积600亩,建设鲍鱼养殖塑胶渔排1500台(15000口),每口面积16平方米,分三期工程建设。

2016-2020

23000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人工鱼礁工程

南日镇

在南日岛北部海域,利用南日集团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选择适宜的海区继续建设人工鱼礁工程,项目总投资2亿元,促进海洋牧场建设。

2017-2019

20000

南日集团、区海洋与渔业局

14

石门澳西园片区防洪防潮排涝一期工程

月塘镇

新建海堤536.4m(含堤后道路,采用 路堤结合方式),穿堤水闸1座7孔净宽56m

2016-2017

23000

秀屿区水务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福建中通恒基木材产业项目

木材加工区

总建筑面积为42.51万㎡,其中2015年续建一期项目建设面积为12.79万㎡,建设名贵木材成品加工区、半成品加工区、产品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木材产业园

2014-2019

45000

福建省中通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16

捕捞渔船升级改造

全区

继续对捕捞渔船实施“小改大、木改钢”项目,升级改造渔船50艘。

2016-2020

10000

区海洋与渔业局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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