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2016〕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秀屿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年10月
目 录
前言…………………………………………………………04
一、发展现状与环境条件…………………………………05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05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形势……………………………07
二、总体要求………………………………………………09
(一)指导思想………………………………………………09
(二)基本原则………………………………………………09
三、发展的主要目标及预期指标…………………………10
四、主要任务………………………………………………14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与再就业……………14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6
(三)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7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用人机制……………18
(五)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分配格局……………20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21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2
五、综合保障措施…………………………………………24
(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4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24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25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5
(五)完善监测评估制度……………………………………26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26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依法治区的践行期、全面推进秀屿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秀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谋划好这个阶段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促进秀屿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促进秀屿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制订《秀屿区“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本规划地域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莆田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秀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本规划重点阐述规划期内秀屿区推进就业与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秀屿区“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十二五”时期,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扎实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是秀屿区建区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是秀屿区城乡居民获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对促进秀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稳定和扩大就业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用工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1.348万人,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1.3万人的103.69%,城镇登记失业率2.2%,控制在4%目标以内,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超过90%,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秀屿区社会保险工作立足“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育有补助、工伤有赔偿,失业有保障”的目标,着力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8万人、3.91万人、1.93万人、6.3万人、3.08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缴率达95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
人才队伍建设得到提升。“十二五”期间,秀屿区人才工作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严把公务员入口关,积极推行竞争上岗,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素质,全区共考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123名,事业单位招考招聘322名,培养引进技能人才0.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0.15万人,人才队伍建设得到提升。
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秀屿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基本实现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全覆盖。同时,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做好常规性工资变动审批、工资数据统计上报和工资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设置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开展政策性调资工作,截止“十二五”期末,全区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新一轮的基本工资调整,共涉及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8380人,离退休2237人。
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和企业规模性裁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设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构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初步形成企业调解和基层调解工作网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欠薪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十二五期间,秀屿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5 %;创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家;全区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66件,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0.56亿元。
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劳动用工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有效应用;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办理事项规范,服务流程优化,办理时限缩短。
就业任务更加艰巨。目前秀屿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水平偏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就业形势和就业格局发生新变化:就业总量压力较大,伴随坚持创新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传统产业向高端化转变,企业加速转型升级,现有人力资源素质与产业发展的要求还很不适应,求职意愿与企业用工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人才培养和引进跟不上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此外,用工环境有待改善,中小民营企业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待遇偏低,与劳动者的愿望存在明显差距,制约了稳定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任务更加艰巨。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保待遇刚性支出和享受群体加大等因素的影响,扩面征缴空间收缩,社保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压力加大,群众对提高待遇的诉求和公平性期待越来越强烈。近年来,因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普遍反映社保负担太重,参保扩面任务艰巨,加之近年来参保基数调整,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实际参保减员现象严重。
人才培养任务更加艰巨。市委市政府实施“336”工程,推进创新发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对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秀屿区的人才也同样存在着总量不足、高端人才匮乏、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业创新团队引进不足,集聚功能还比较薄弱,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创新,需要突破,部门协调配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加大力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劳动关系和谐任务更加艰巨。十三五期间,秀屿区一些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存在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的趋势。劳动者更加注重劳动条件的整体改善和职业发展,就业的选择性增大;职工集体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完善。部分企业还存在劳务派遣、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待健全,劳动标准未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和监察执法机制还不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力量不足,办案条件简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经费保障不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更大考验。
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目前,莆田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人社建设任务还比较艰巨,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系统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秀屿区各镇的人社公共服务网络还未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无法完全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机制政策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民生为本,促进公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突出创新创优,落实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统筹兼顾,构建和谐。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就业用工环境,维护职工权益,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服务至上,成果共享。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信息人社建设,加强服务平台共享协作,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均等化水平,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实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人才优先,完善机制。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完善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机制办法,加快建设一支秀屿区产业发展急需的、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紧密结合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职工队伍结构更加优化、素质更加优良,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为秀屿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未来五年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各类群体就业更加充分。把就业工作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与稳定就业政策,在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力求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城乡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力争“十三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续缴率逐步提高,政策体系更为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统筹层次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缴率大于95%、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2万人。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规模持续扩大,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末,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3万人。
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立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相衔接的公务员管理政策体系,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管理服务更加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收入分配格局合理有序。不断完善企业工资调整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明显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率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得到有效遏制并逐步缩小。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6.5%以上,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率达98%,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80%,企业集体合同备案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大力推进城乡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协调、监察执法等业务和公共服务对象的全覆盖、服务功能的全覆盖、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构筑城乡一体化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按照“重心下移,服务前移”的要求,切实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劳动力调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全面共享的就业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区、镇、村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指标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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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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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2 |
1 |
预期性 |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2.2 |
3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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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
1.58 |
1.8 |
预期性 |
|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3.89 |
续缴率>95% |
预期性 |
|
5、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
3.91 |
4 |
预期性 |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3 |
2 |
预期性 |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3 |
6.5 |
预期性 |
|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08 |
3.2 |
预期性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0.1 |
0.3 |
预期性 |
|
四、劳动关系 |
|||
|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6.5 |
98 |
预期性 |
|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96.5 |
预期性 |
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推动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落实新时期就业创业政策,形成综合性就业政策体系。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保持第二产业就业份额稳中有升,提高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支持小微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强对灵活就业、新的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有利于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健全创业担保贷款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培育“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教育培训,完善导师队伍建设,扶持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大本营。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村官选聘、志愿服务等项目,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统筹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面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扎实开展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和人才智力精准帮扶。
加快推进职业培训与技工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适应劳动者和企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逐步提高企业技能人才比重,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机制,深化校企融合,加快推进“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行为。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要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补贴。
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区、镇、村各级就业信息联网,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全区中心数据库,不断提升信息系统功能。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加强失业预防与监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全面开展失业监测,逐步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工作。做好就业失业监测统计,提升监测质量,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做好失业人员安置工作,有效控制失业水平及失业率,启动开展调查失业率工作,加快推动就业统计信息化。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宣传和培训,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建立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监督工作以及做好医疗待遇的审核支付结算、参保人员住院、转院等工作。规范生育保险管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工作流程,完善生育医疗费刷卡结算,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用于构建全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职业资格考核鉴定两大平台,建立起促进就业型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工伤保险对就业人群的全覆盖。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根据工资收入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全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保障水平。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建立社保基金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规范监督程序,健全制度审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增强基金风险化解能力,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三)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协调发展。协同实施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实施莆田市“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积极建设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做好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推荐工作。落实各项人才补助政策,给予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推进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实施现代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建立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产业技能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行校际联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龙头企业新建一批产业技工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围绕秀屿区重点产业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进岗位比武和行业交流。落实高技能人才津贴,开展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评选活动,营造崇尚技能和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用人机制
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提高公务员考录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建立职务与级别并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积极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广提供经验。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落实公务员培训计划,健全培训管理办法,创新培训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好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岗位培训,通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委托培训、自主选学和其他方式培训,不断加强公务员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职业道德、纪律作风,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到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率达到lOO%;,每年每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脱产培训率不低于25%,参训率不低于40%。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坚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层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统一规程、分级实施的公开招聘制度。
扎实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基本原则,做好转业军官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安置任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好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关爱行动”,努力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隐患,维护安定稳定大局。
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标准。不断提高公务员收入总体水平。贯彻落实职务与级别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等政策。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进行收入分配方式探索与创新,实行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方式和机制,逐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机制。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调控。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逐步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为职工增加工资并向一线职工倾斜。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积极落实促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财税扶持政策。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制定发布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到2020年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落实劳务派遣政策,加强对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
健全集体协商机制。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三方协调机制,强化其在拟定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资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集体协商履行的监督,做好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工作,规范裁员行为,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推进社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协商调解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案机构。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制,依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仲裁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劳动保障群体事件的能力。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跨区域案件协查制度,推广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无欠薪网格”、“无欠薪工业园区”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秀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主要提供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功能。加强秀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主要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功能。加强秀屿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就业实训基地、技能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等,不断改善职业培训能力。加强区域性工伤康复示范中心建设,实现分层次、相互衔接、特色互补的工伤康复服务格局。重点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等功能为重点,整合资源,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覆盖城乡、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建设统一的跨地区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支持各级各类业务协同办理,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事管理等领域。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科学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标准化试点,加强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事业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分级分类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推行经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五、综合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重要指标、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员。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要把重点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监测、评估、考核制度。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人员、事项、网上审批 ”三集中,全面规范和改进审批方式,促进决策、执行和监管分离。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管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履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职能,适应管理服务需要,合理增加经办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积极推动干部在系统内纵向挂职、任职交流,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系统活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的控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预防措施,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等工作的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学习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监督、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继续施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采集应急体系,针对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成就、作用和经验,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增强公民守法维权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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