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莆秀政〔2021〕136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度区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制造业投资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并已列入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2021年度莆田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制造业项目。
(2)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金额200万元以上。
(3)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相关规定。
2.支持重点与补助标准
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产品升级换代、先进技术开发应用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优先支持龙头企业、项目投资大的企业、高成长企业、高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投资额2%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秀屿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莆田市秀屿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情况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需发票汇总表)。
(5)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
(6)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纸质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3),电子版发至区工信局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3日,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区工信局。
三、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曾;电话:5857772;邮箱:jm5851587@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并做好申报指导、初审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相关申报表格可在秀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jxj_27220/xxgkml)。
(二)2021年度已获得省、市级各类补助的省、市重点技改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次区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扶持。
(三)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对符合条件且申报材料完整、拟予资金补助的项目,需要专项审计的,由区工信局采用邀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五)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莆田市秀屿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项资金申请表
2.莆田市秀屿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情况汇总表
3.企业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