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购〔2022〕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决策部署,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将《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莆财购〔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调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按调整后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于7月11日前汇总报送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情况表”(盖章扫描版、电子版)至区财政局采购办邮箱xyqczjcgb@163.com。对于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主管预算单位应开展采购政策审查,要求预算编制单位对适用情形进行具体说明,并做好记录存档。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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