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海渔〔2022〕6号
为了做好秀屿区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报工作,我局编制了《秀屿区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项目申报文本》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秀屿区海洋与渔业。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0日。
四、本指南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txy.gov.cn/)上发布。
联系人:杨建斌
联系电话:5886989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1月21日
秀屿区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10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我区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6套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配备进行资金补助。利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政策的带动作用,切实做好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补助方式
项目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配备,对提高效率、提升品质、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生产安全的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购置给予补助。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二、补贴类型
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见附件1),项目对2022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予以补助,新购设施设备铭牌上的生产日期应在2021年以后,此前购置的设备不予支持。
三、补助对象
1、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家庭渔场等;
2.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
3.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在福建省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登录注册,并将近两年来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赋码填写完整。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4.原料主要来自国内养殖或捕捞;
5.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主产区就地加工、水产品初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给予重点支持。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或已获得上级财政支持的设施设备不得申报该项目。
6.申报单位须符合环保要求,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补助标准和实施期限
项目单个设备补助不超过各设备补助上限,且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的30%,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本次实施项目应为2022年内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1月1日起算),项目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
2、在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水产品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相关材料(若为租赁的场所,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中自2022年1月1日算起到租赁期满应在十年以上);
4、近两年来加工的水产品一品一码销售赋码记录(2022年1月1日后在开展水产品初加工的单位无需提供)。
5、完税证明;
6、环保部门验收意见或环保部门备案表;
7、项目建设前照片;
附件: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
2.项目申报文本
附件1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
类型及标准
一、原料处理设备
(一)全自动清洗设备
设备要求:低能耗、高效率,每台清洗效率(处理能力)≥1000千克/小时,洁净度≥90%。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以购置发票为准,下同),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海藻全自动脱沙清洗设备
设备要求:带泥沙过滤收集系统,泥沙清除率≥95%,每台处理能力≥500千克/小时,破损率≤5%。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全自动去鳞去内脏设备
设备要求:自动化程度高、连续式去鳞,鳞片去除率≥95%,每台去鳞效率(处理能力)≥1000千克/小时;内脏去除率≥90%,每台去内脏效率(处理能力)≥500千克/小时。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自动去壳剥虾机
设备要求:每台自动剥虾≥500千克/小时,去壳率≥95%,虾仁损耗率≤5%。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分级分割设备
(一)精准称重分选机
设备要求:全自动精准称重,每小时分选称重分选级别≥3级,分选精度±0.1克(干)/±1克(湿)。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全自动分割、切片设备
设备要求:每台处理能力≥300千克/小时,精准率≥95%。包括全自动分割机、开背机、切片机等。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鱼糜加工设备
设备要求:破碎/打浆机(处理量≥20吨/小时),采肉机(每台处理能力≥500千克/小时,鱼糜制品成型机(重量偏差≤5%,每台产量≥50千克/小时)。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全自动滚揉机
设备要求:容积≥500L。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包装冷冻设备
(一)全自动包装设备
设备要求:自动完成产品包装、贴标,包装合格率≥98%。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全自动配重设备
设备要求:用于产品配重包装,可按预设的数量和重量进行精确配重,并自动输送至包装工位,高效解决人工多次配重效率低问题。生产效率≥45包/分钟。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快速冻结设备
设备要求:液氮速冻设备、液体冷冻设备须达到快速冻结肌肉细胞不破损、产品锁鲜需求,其中:隧道式液氮速冻设备速冻能力≥500千克/小时,氮耗率小于1.5;双螺旋速冻设备(单冻)速冻能力≥1000千克/小时,冷量≥140KW。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四)小型冷库配套设备
设备要求:温度可保持在≤-18℃,公称容积≥100m3,制冷系统压缩机功率P≥3 kW。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制冰机
设备要求:制冰能力≥1吨/日。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低温暂养设备
(一)低温暂养设备
设备要求:通过制冷系统控制水体温度保持在5℃-15℃,暂养用水可循环使用,暂养池容量≥5吨。
补贴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生物过滤设备
设备要求:用于吸收转化氨氮等有毒有害物质,水质达到暂养生物所需水质要求且循环使用。回用水水质氨氮控制在0.2mg/L以下、溶解氧在6mg/L以上。
补贴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固液分离机
设备要求:120目以上,每小时流量600吨以下。
补贴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其他类
(一)副产物利用类设备
设备要求:用于加工副产物的酶解、发酵、浓缩等综合利用加工,可实现温度、转速等参数的控制和监测,提高产品品质。处理能力≥1000L/批次。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废水处理类设备
设备要求:按照水产品加工废水排放有关标准进行废水处理,日处理能力≥5吨。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信息化类设备
设备要求:建设适用于水产加工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MES系统),打造冷链仓储物流、生产加工、精细化成本控制、销售渠道管理与全程质量追溯等体系。
补助标准: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附件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秀屿区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 设施设备项目申报文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名称 0 |
|||||||
|
申报单位(签章) 0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一、项目概况 |
|||||||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属性 |
□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
邮编 |
|
||||
|
负责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
联系人 |
|
手机 |
|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申请金额 |
万元 |
||
|
单 位 概 况 |
|
||||||
|
备 注 |
|
||||||
|
二、项目可行性 |
|||||||
|
1 项 目 概 要 |
|
||||||
|
2 条 件 分 析 |
市场分析 |
|
|||||
|
经营管理 |
|
||||||
|
技术情况 |
|
||||||
|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
|
||||||
|
3 方 案 设 计 |
目标 |
|
|||||
|
实施地点 和范围 |
|
||||||
|
实施内容 |
|
||||||
|
实施计划 (进度安排) |
|
||||||
|
支持环节 |
|
||||||
|
4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
|||||||
|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施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重要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填写说明:请对拟建项目科学规划,详细填写。填写时应列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设备类型须在附件1的设备类型中,重要参数须满足附件1的设备要求,预算金额须根据实际科学预算,严禁虚报滥报。本页可附页或另附详细的工程概算表。 |
|||||||
|
5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
预算筹措渠道 |
金额(万元) |
|
一、财政补助(投入) |
|
|
|
二、项目单位投入 |
|
|
|
三、银行贷款 |
|
|
|
四、其他资金投入 |
|
|
|
预算投资总额 |
|
|
|
6 单 位 责 任 |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数据和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项目涉及的装备均未获得过上级财政支持、未享受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且不重复、多头申报。如有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