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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商务局持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2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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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商务信用制度建设

1、完善信息收集制度。加大企业行政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收集。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市场主体信用实行分类监管。

2、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在商务领域中的百家餐饮名店、老字号、示范企业评选认定中,将企业诚信列为评选必要条件,使品牌与诚信相符。 

3、落实失信惩戒机制。在市场准入、项目申请等方面对失信者或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
    4、配合信用修复工作对于诚信记录出现瑕疵的商务领域企业和个人,鼓励其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或个人诚信。

二、强化文明诚信经营督导力度

2021年以来,我局共出动665人次,通过专项督查与日常督导相结合,督导区内商贸领域相关企业文明诚信经营。主要督查企业是否各类商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无销售假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无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宣传、价格诈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及其他不正当竞争和诈经营行为。检查过程中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引导企业主自觉规范行为,诚信经营

三、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1、加强宣传引导。2021年以来,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一是加强我区商务领域诚信经营营造诚信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坚守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利用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LED显示屏、张贴诚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商务诚信知识;二是建立监管企业联系群,不定期在群内传达商务系统诚信经营精神,营造全区商贸领域良好的诚信氛围。
    2、加强实时监测督导。一是督促全区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对外公布所销售的重要商品和居民日常必需的消费品价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和消费可选择性余地,避免欺诈性买卖。二是倡导并监督商家诚信经营,不坑蒙拐骗消费者,不短斤少两,不掺杂使假,进行微笑服务,达到百问不烦、百换不怨的境界,为秀屿树立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三是督导商超、农贸市场等商贸领域企业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或设置投诉信箱,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诉求,共同营造全区商贸领域良好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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