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文体旅〔2020〕13号
各镇文化站,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机关各股室(少体校):
经研究,现将《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20〕14号)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莆秀委办发电〔2020〕7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区文化体育旅游系统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和“零容忍”整治态度,对全区范围内文体旅游系统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册。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整治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的对象和重点
对全区范围内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的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配套建筑进行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做到一栋不漏,重点抓好以下类型的排查整治:
(一)“四无”建筑(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四)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建筑主体、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五)“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三、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7日)。(1)组建工作团队;(2)制定工作方案;(3)逐级明确责任;(4)全面动员部署;(5)广泛发动宣传。
(责任人:各股室(少体校),镇文化站,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28日至4月30日)。(1)逐一摸底排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建档造册;(4)进行回访核实。
(责任人:各股室(少体校),镇文化站,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改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联合相关部门逐一执法到位;(5)依法收回相关证照;(6)逐一整治到位。
(责任人:各股室(少体校),镇文化站,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整治复核阶段(6月30日前)。(1)将
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开展整治后,分门别类,按照行业汇总上报,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复核;(2)将整治信息及时上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人:各股室(少体校),镇文化站,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凯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凡,四级主任科员蔡国怀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张玉琴、周小宁、陈东銮、周建椿、林 艳等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技术指导。由城管办牵头负责,会同安办、经济办、螺洲派出所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三)严格效能督查。组建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督导指导组,分赴各村居开展督促督导工作;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通报约谈、效能问责、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设立举报电话。由镇综合协调组、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
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
(五)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辖区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2.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框架结构)
3.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砖混结构)
4.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5.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钢结构)
6.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土木结构)
7.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石结构)
8.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
记录表(木结构)
9.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情况
附件1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钱 凯
副组长:朱 凡
成 员:张玉琴 周小宁 陈东銮 周建椿 林 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朱凡兼任。
成 员:各镇文化站负责人,星级酒店、各A级景区,各文化体育生产经营单位业务负责人。
附件2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框架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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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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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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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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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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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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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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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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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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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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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 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3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4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5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 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3柱、梁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4阳台或雨篷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5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2.6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7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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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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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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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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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3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砖混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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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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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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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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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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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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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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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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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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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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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10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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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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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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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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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4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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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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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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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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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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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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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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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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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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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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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上部砖混结构墙体出现斜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1.4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5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压碎 □1.6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7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9柱、梁、板因钢筋锈蚀造成胀裂且缝宽大于1.0mm □2.10阳台或雨棚等悬挑构件明显下挠,悬挑构件根部开裂或相连的墙体出现宽度大于0.5mm的通长裂缝 □2.11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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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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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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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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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5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钢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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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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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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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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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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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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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桩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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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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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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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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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柱梁连接节点或柱脚节点出现焊缝撕裂、螺栓松动、变形等严重损坏 □1.2钢柱明显变形且柱间无支撑 □1.3无下弦拉杆的人字屋架,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的或同种情形存在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 □2.1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2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缺口 □2.3受力构件因锈蚀导致截面损失量大于原截面的10%,或屋架锈蚀杆件数量占杆件总量的10%以上 □2.4梁、板等水平构件明显下挠 □2.5梁明显侧弯 □2.6柱明显变形 □2.7屋架明显下挠 □2.8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已导致屋架倾斜 □2.9悬挑结构(雨棚等)斜拉杆明显变形,或明显裂纹,或严重锈蚀 □2.10屋架支撑系统缺失,或已出现变形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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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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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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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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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6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木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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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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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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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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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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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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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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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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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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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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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或木柱柱底出现超过1/4直径滑移到柱基础支承面外的严重错位 □1.2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 □1.3木柱、木梁已出现明显的斜纹裂缝 □1.4木柱、木梁存在心腐、虫蛀且敲击有明显空鼓声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木柱柱身出现严重歪斜,或木柱侧弯变形,其矢高大于h/150,或柱顶劈裂、柱身断裂、柱脚腐朽等受损面积大于原截面20%以上 □2.2木屋架产生大于L/120的扰度或平面外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1/120,或顶部、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屋盖支撑系统已失稳 □2.3主梁产生大于L/150的扰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 □2.4檩条、格栅产生大于L/100的扰度,或入墙木质部位腐朽、虫蛀 □2.5受压或受弯木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直径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长度的2/3 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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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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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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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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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7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土木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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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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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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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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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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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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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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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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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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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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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且缝长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或砌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人字屋架无下弦拉杆,或屋架明显侧倾且屋架间无支撑 □2.9钢屋架节点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4.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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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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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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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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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附件8
秀屿区文体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
(石结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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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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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点 |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路(街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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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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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是 □否 |
房屋类别 |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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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
建筑面积 |
m2 |
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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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类型 |
□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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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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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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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等) □自住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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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排)查情况 |
1.重大危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危险 □1.1房屋出现明显倾斜且墙体出现斜裂缝 □1.2承重墙或门窗墙出现阶梯形斜向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承重墙整体沿水平灰缝滑移大于3mm或承重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1/200 □1.4纵横墙连接处竖向裂缝最大裂缝宽度大于2mm □1.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墙体竖向通缝长度超过1000mm □1.6石砌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8,二层大于15,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 □1.7石柱、石梁或石楼板出现断裂或墙体因缺少拉结石而出现局部坍塌 □1.8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承重墙体个别石块断裂或垫块压碎 2.危险:加层、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但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或存在以下三种及以上情形,或同种情形有三个构件(处)及以上的为危险 □2.1墙体出现斜裂缝,但裂缝宽度未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2.2墙体出现缝宽大于1.0mm的竖向裂缝,但缝长未超过层高1/2(仅单条裂缝时)或未超过层高1/3(多条裂缝时) □2.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竖向通缝或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2.4支承梁或屋架处墙体或砖柱下方出现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2.5墙体出现缝长超过1/2墙长的水平裂缝 □2.6墙体(柱)明显变形或错位或变截面处出现裂缝 □2.7地基产生滑移,地面平行于边坡的缝隙量大于10mm □2.8墙体风化达断面尺寸1/5以上或石楼板净跨超过4m,或悬挑超过0.5m。 □2.9其他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变形、错位等情况 5.3.暂无危险:不属于重大危险或危险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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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重大危险:应立即撤离人员,并拆除建筑物或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分类处置 □危险:应立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处置 □暂无危险: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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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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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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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中打“√”或打“×”,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本表的尺寸如宽度、厚度、长度等可用一般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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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秀屿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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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政府(园区):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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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园区) |
已排查区域 |
已排查数量(栋) |
发现重大危险房屋数量(栋) |
分类处置数量(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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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总数 |
村庄总数 |
完成总数 |
完成 |
总数 |
面积(㎡) |
城市 |
面积(㎡) |
农村 |
面积(㎡) |
总数 |
面积(㎡) |
总数 |
封房 |
完成鉴定 |
完成加固 |
拆除 |
完成整治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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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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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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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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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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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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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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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镇(园区)分管领导签字: 镇(园区)主要领导签字:
说明:1.镇(园区)应按所辖区域分别填报相应数据; 2.社区总数和村庄总数为辖区内固有数量;完成总数为辖区内已排查区域的数量。3.该表格已设定自动计算功 能,请勿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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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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