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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秀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秀安〔2022〕5号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3-2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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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秀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26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集中治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政府安委会《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莆市安〔2022〕3号)工作部署,结合落实《莆田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区安委会《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我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集中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若干措施》和《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化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1.强化危化品安全专业监管和统筹协调,安委会下设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化品安全重大问题。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风险防控提供建议。

2.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实施方案》和市《若干措施》,进一步找准短板、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建立月通报、季会商、半年分析、年终考评机制,按时完成《若干措施》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方案》任务。

3.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

4.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及危化品贮存量大的港区建立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高风险项目,严控高风险项目通过产业转移落户

6.持续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中海油福建LNG接收站实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等“四个系统”

7.对非法违法“小化工”、化学品罐区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涉及苯乙烯使用企业专项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

8.对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建成投产20年(含)以上的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9.对接《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实施细则》,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完善“一园一策”,按时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年底前,达到一般安全风险。

10.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地企联动,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护等本体风险管控情况,更新改造隐患集中管段

11.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要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设施齐全、科学规范的停车场;进一步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动态动态监管,定期抽查通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制度;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督促企业定期检验存量罐,严格管理罐车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全面推广危货电子运单,提升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程度,督促企业及时录入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整治,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12.完善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三)强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3.督促全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健全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在线巡查、督办等功能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14.组织学习全省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试点创建经验,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推进除中海油福建LNG接收站外的其他5家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对接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完善危化品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感知网络建设,通过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在线监管。

15.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质量提升为抓手,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采取“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专家指导服务等模式,分级分类对全区6家危化品生产、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和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等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工作

(四)加强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16.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统筹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做好在职监管人员的再培养、再提升;依托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本地专家队伍,逐步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17.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的轮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

18.运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危化品企业“线上一企一档”;以国家危化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19.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系统研判安全风险并承诺公告,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和气体浓度等参数接入系统,实现重点场所在线监控全覆盖。逐步推进全3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学习借鉴中化泉州石化公司“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经验,按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并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

20.学习借鉴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园区建设经验,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按照应急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开展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21.根据全省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和联网接入范围扩展,区分特别管控、重点关注和一般监管,精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推动跨部门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实现部、省、市、、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打通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

进度安排

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月)。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措施、时限,进行集中治理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于2022年331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安办。

)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4月至12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按照工作分工,逐项集中治理,每季度将落实情况报送安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评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安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把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集中治理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责任链条,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

(四)加强工作督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具体措施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定期通报会商、半年现场推进、年终考评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陈剑伟,电话:895013218059521270,传真:5862199,邮箱:ptxysafety@163.com。

附件:莆田市秀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序号

工作措施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1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强化危化品安全专业监管和统筹协调,安委会下设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

区安办

2022年6

2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实施方案》和市《若干措施》,进一步找准短板、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建立月通报、季会商、半年分析、年终考评机制,按时完成《若干措施》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方案》任务。

秀屿公安分局、区发改、教育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秀屿港务站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3年1月

3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

区安办

2022年11月

4

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及危化品贮存量大的港区应建立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区安办、石门澳产业园、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秀屿区港务站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5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福建省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严控高风险项目通过产业转移落户。

区安办、石门澳产业园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6

持续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中海油福建LNG接收站实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实现隐患闭环,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等“四个系统”。

区应急局、临港工业园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秀屿区港务站分工负责

2022年10月

7

对非法违法“小化工”、化学品罐区等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涉及苯乙烯使用企业专项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

应急局、石门澳产业园、临港工业园区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8

对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建成投产20年(含)以上的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应急局牵头,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9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对接《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实施细则》,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完善“一园一策”,按时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年底前,达到一般安全风险。

工信局、应急局、石门澳产业园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10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地企联动,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护等本体风险管控情况,更新改造隐患集中管段。

工信局、自然资源、应急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11

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要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设施齐全、科学规范的停车场;进一步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动态动态监管,定期抽查通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制度;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督促企业定期检验存量罐,严格管理罐车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全面推广危货电子运单,提升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程度,督促企业及时录入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整治,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秀屿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石门澳产业园、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秀屿港务站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12

完善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回头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13

(三)强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督促全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常态化运行“消地协作”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强化在线巡查、督办等功能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

应急局、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14

组织学习全省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试点创建经验,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推进除中海油福建LNG接收站外的其他15家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对接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完善危化品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感知网络建设,通过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在线监管。

应急局

2022年11月

15

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质量提升为抓手,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采取“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专家指导服务等模式,分级分类对全区6家危化品生产、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和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应急局

2022年10月

16

(四)加强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结合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统筹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做好在职监管人员的再培养、再提升;依托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本地专家队伍,逐步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委组织部、编办、区教育局、人社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17

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的轮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人社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18

 

 

 

 

 

 

 

 

 

 

 

 

(五)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

运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危化品企业“线上一企一档”;以国家危化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应急局牵头,工信局、秀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2022年10月

19

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系统研判安全风险并承诺公告,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和气体浓度等参数接入系统,实现重点场所在线监控全覆盖。逐步推进全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学习借鉴中化泉州石化公司“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经验,按照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并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

应急局、工信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20

学习借鉴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园区建设经验,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按照应急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开展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应急局、工信局、石门澳产业园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21

根据全省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和联网接入范围扩展,区分特别管控、重点关注和一般监管,精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推动跨部门危化品监管信息共享,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打通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

应急局、工信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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