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屿区2015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6年7月20日在秀屿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秀屿区财政局局长林常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秀屿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秀屿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区本级决算现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2015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沉着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较好完成全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区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攻坚克难,实现财税收入稳增长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财税部门紧紧抓住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有效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不利因素,在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和上年基数较高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68028万元,较上年增长5.9%,居全市(四区一县,下同)第二位;收入规模继续壮大,占全市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14.5%,占比继续小幅扩大。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优化,税性收入238344万元,增长4.6%,税性收入比重达88.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83个百分点),增长率和比重均居全市第三位。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0.2%,经济增长的财税贡献率不断提高。
(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政策研究学习教育活动,在充分理解和把握上级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经我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争取,2015年全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10199万元,比上年增长13.8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487万元,增长28.76%,占上级补助比重61.24%,比上年提高7.09个百分点。全区公共财政支出223116万元,同比增长11.22%,人均支出(户籍人口)3257元,比上年提高329元,增长11.24%。
(三)努力克服收支矛盾,不断改善和发展民生事业
受上级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制约,我区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未能很好地转化为区级可用财力的增长,而且近年各项民生支出标准不断提高,区级财力紧张状况有所加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在此情况下,区财政积极筹措,财政支出更多地向民生和重点建设领域倾斜。
全区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农林水支出等各类民生支出17414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78.05%。其中:区本级教育支出69214万元,增长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2万元,增长45.46%;医疗卫生支出36870万元,增长20.49%;农林水支出37781万元,增长46.9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3万元,比去年增长78.41%,主要是由于养老金改革、乡镇工作补贴和绩效管理奖励金提高标准等增加的支出。
为确保重大项目及民生设施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建设,区财政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政策,多方筹措各类资金,全力推进关系秀屿发展全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办理融资租赁、采用BT融资、存量债务置换债券等方式,共筹集资金28亿多元,推进石门澳产业园、健康产业园、华峰系列项目和石城、平海公路主干道建设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
(四)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在预算安排中,区财政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固本强基,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生产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突出实体经济的培植;支持企业设备、技术改造升级,帮助其形成可持续的内在动力,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需求,涵养骨干财源,汇聚发展能量。2015年区级公共财政各类扶持政策专项资金支出7648万元,其中:省重点盐田保护区盐场改造补助资金2700万元,工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96万元,科技项目支持经费1914万元,财税增收和引税奖励金233万元,健康产业园总部企业税收优惠返还补助484万元,海洋经济专项资金525万元,现代渔业项目补助796万元,农发产业化经营补助项目336万元,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补助400万元,其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补助164万元。
(五)积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区财政认真学习《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新《预算法》,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推动建立统一完整、法制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以预决算公开为重要抓手,以社会监督倒逼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高效,于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区级财政及各部门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情况公开工作。二是顺利完成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2015年起对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实行独立编制,初步建立了“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三是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类别变动转换工作。按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基金、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六项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污水处理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四是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宣传和清算工作,落实结构性减税,推动经济升级转型。五是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平台,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动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2015年我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并支付成功,实现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六是不断巩固和扩大预算绩效试点工作成效,推进科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纳入预算绩效考评的资金占年度项目预算总额的47.3%,覆盖率较上年大幅提升。七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2015年全区行政成本下降率排名全市第四,“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率高达39.27%。八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将另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债和偿还债务。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二、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15年全区收入总量为282935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公共财政地方级收入13266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14933万元。
(3)上年结余12287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8580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1万元。
(6)调入资金13481万元。
2.2015年全区支出总量为304759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公共财政支出223116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47877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93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73万元。
3.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结余-21824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2182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8882万元,累计净结余-40706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5775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5875万元。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2615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790万元。
(4)上年结余16495万元。
2.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40024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7728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
(2)新增债券安排支出790万元。
(3)调出资金11506万元。
3.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5751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575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三、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269084万元,比上年增加19459万元,增长7.8%。具体构成:
(1)区本级公共财政地方级收入13266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61%,比上年(2014年,下同)增加6480万元,增长5.14%。加上当年中央级收入135365万元,财政总收入26802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76%,增长5.91%。
(2)上级补助收入114933万元,增长18.74%,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4734万元,与上年持平。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487万元,增长28.76%。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712万元,增长7.74%。
(3)下级上解收入515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8580万元。
(5)上年结余-246万元。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1万元。
(7)调入资金11648万元。
2.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0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53271万元,增长21.32%。具体构成:
(1)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61295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17341万元,下降9.71%。
(2)补助下级支出6020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91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026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93万元。
(4)上解上级支出4787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8285万元,专项上解9592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73万元。
3.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结余-34058万元。
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3405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063万元,累计净结余-45121万元,当年赤字3155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4364万元。具体构成: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87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4.79%,增长182.1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407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4.13%,增长201.05%。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2615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790万元。
(4)上年结余15084万元。
2.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39190万元。具体构成: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5581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增长77.8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4468万元,增长134.62%。
(2)补助下级支出2094万元。
(3)新增债券安排支出790万元。
(4)调出资金10725万元。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5174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517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三)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9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77%。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71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8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971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51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2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37%。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2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6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52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41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莆田盐场等3家企业纳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四、区本级财政资金有关使用情况说明
(一)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支出165493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1470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507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98093万元的83.54%,少支出32600万元,主要是1、压缩各类工作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按实结算或工作未开展形成的结余予以收回指标,共计14152万元。2、部分项目暂未完工或未结束,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出4815万元。
(二)历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1.公共财政历年结转指标使用情况
公共财政历年结转至2015年指标45558万元,当年使用43930万元,继续结转1627万元。其中:
历年结转至2015年上级专项指标36560万元,当年已使用35558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8155万元,下达乡镇882万元,列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16521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52万元),继续结转1002万元。
历年结转财力资金8998万元,当年已使用8372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5223万元,下达乡镇187万元,列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2962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4万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6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历年结转指标使用情况
政府性基金历年结转至2015年指标11245万元,当年使用7988万元,继续结转3257万元。其中:
往年结转至2015年上级基金专项7061万元,当年已使用4088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91万元,下达乡镇391万元,本级统筹3206万元,结转2973万元(2013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转13万元)。
历年结余2015年本级收入4184万元,区本级支出1305万元,本级统筹2595万元,继续结转284万元。
(三)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使用情况
1.2015年,公共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711万元,当年使用40227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6472万元,下达乡镇4758万元,列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18648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833万元。
2.2015年,公共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2223万元,比上年增加15077万元,增长26.38%。当年使用70486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469万元,下达乡镇647万元,列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65370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37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615万元,当年已使用798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346万元,专项下达乡镇413万元,本级统筹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17万元。
(四)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下达补助各乡镇602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520万元(主要是农村低保、城乡居民保险和新农合列入乡镇级支出共3765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49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0704万元,增长294.24%;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026万元,比上年增加2816万元,增长34.30%。
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下达补助各乡镇1075万元,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147.70%。
债券全部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水利、中小学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了债券资金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预备费使用780万元,占预算数2200万元的35.45%,其中:追加下达由区直部门支出675万元,占预备费追加总额的86.54%;追加下达各乡镇105万元,占预备费追加总额的13.46%,结余部分收回总预算。
(六)区本级清理存量资金及使用情况
2015年,区本级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5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83万元,政府性基金5801万元。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当年安排使用25284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1.预算调整时重新安排支出5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4万元,政府性基金3223万元。
2.年终决算时清理收回用于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财政存量资金4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78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财政存量资金15466万元。
从决算情况看,2015年,全区财政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税源结构单一,财源后劲仍有不足,财政增收基础还不牢固;民生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连续三年出现收不抵支情况,赤字数额大;公共财政结转规模居高不下,占本级支出的比例较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需求大,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单位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水平急待提高,部门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依法理财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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