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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屿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秀屿区财政局 时间:2023-01-0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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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秀屿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以来,全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全力培育新增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全年退税、延缓税、减税、降费预计18.54亿元。一是落实留抵退税政策165000万元,二是落实减税政策8700万元,三是落实降费政策1000万元,四是落实制造业中小企业缓税政策107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依法征收税费,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收回预算单位历年结余19101万元,多渠道弥补减收缺口。

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细化收入调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跟踪监控,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了解LNG、燃气电厂、佳通轮胎等传统龙头企业和华峰、中锦新材料、永荣科技、三棵树等新增龙头企业经营状况,掌握企业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支持龙头企业持续做强做精。推动天石源、聚力电机、丰弛鞋业等一批新招商企业增产增效,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厚植税基,做到应收尽收。

积极盘活优质资源。加强土地、海洋等优质资源统筹管理,尽快回笼资金解决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全年用地出让22宗1210亩,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77282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18宗1030亩,实现收入24067万元,经营性用地出让4宗180亩,实现收入53215万元;加快清理剩余安置房,今年处置剩余安置房20305平方,实现安置房处置收入6810万元;盘活海域使用权,计划实现收入1.17亿元;盘活公共停车位,计划实现收入16761万元。

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围绕强理念、优机制、扩范围、抓质量、夯基础、求实效,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范围由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延伸,管理口径由年初预算向预算调整延伸,管理层次由项目支出向整体支出延伸。一是继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实现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覆盖;二是聚焦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三是优化绩效评价方式,继续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同时开展部门评价,通过绩效评价方式的优化,提升绩效评价层次和水平;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部门根据支出绩效调整年度预算;五是强化绩效信息公开,绩效目标、结果随部门预决算公开,倒逼部门提升履职用财能力;六是试行政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政府预算绩效目标围绕预算编制、收入质量、支出结构、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试行设置了29个细化的绩效指标,尝试对政府预算进行绩效管理。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增强依法理财意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对于任何一笔预算支出,严格把关资金使用用途,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强化预算指标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严控预算调剂事项,做到有支出必有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刚性。

加大审计监督整改力度。全力配合巡察、审计等部门抓好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及时整改反馈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并将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制度。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列出的问题清单,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实行限额管理,落实偿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适度举债不突破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截至目前,我区债务限额1259904万元,政府债务余额123747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不突破债务限额。分步制定偿还计划,将当年度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拨付还本付息资金6.7亿元,确保不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

争取上级支持,发挥债券效益。2022年争取到省财政厅支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亿元,有效缓解我区财力紧张压力。合理安排新增债券投入项目,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有效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022年共争取新增债券32749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106万元,专项债券315393万元,安排教育工程投入383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投入26897万元,卫生领域投入12469万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69200万元,农林水利领域17600万元。

加强政府隐性债务防控,强化债务化解。强化债务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债务规模保持在合理范围,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等方式,统筹财政资金强化政府债务化解。同时,巩固基础财源,壮大支柱财源,培植后续财源,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加强政府性基金征收,盘活国有资产收益,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供财力支撑。

4、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三保”支出

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坚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重点加强单位实有账户清查,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22年全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0.09亿元用于“三保”,实现有限财力合理调配,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以收定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预算,根据财力情况适时压减调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其中“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预算压减7.74%。坚持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化”科教兴区”战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拨付教育工程项目资金4503万元(不含专项债券);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区医院内科综合楼、东庄卫生院等6个项目工程保障资金310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2484万元。

(二)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5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5648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0702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61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10万元。

今年预算执行以来,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疫情影响,以及上级下达的新增债券资金,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对年初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增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106万元,同时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06万元。调增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6716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后,同口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增至3020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3500万元调增38501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调增至1983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6480万元,调增41908万元;中央级调减至1036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7020万元减少3407万元。区本级支出预算调增至31559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74610万元相比,增支40983万元,增加14.9%。

预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200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187万元(含一般债券12106万元,下同),比上年增长35.5%;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187万元,比上年增长37.2%。

2022年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均已完成年初预算,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3500万元的114.6%;地方级收入198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6480万元的126.7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04946万元,增长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19万元,增长35.1%;卫生健康支出33578万元,增长23.4%;节能环保支出6755万元,增长42.6%。

3)“三保”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预计“三保”预算支出222395万元,其中:保工资95094万元;保运转23987万元;保基本民生103314万元。经核定调整“三保”预算支出为200897万元,其中:保工资86955万元,保运转15041万元,保基本民生98901万元。

2022年预计完成“三保”支出190679万元,其中:保工资86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保基本民生9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27%,保运转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1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9104万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58854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9104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增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34193万元,同时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234193万元,调增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493297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61220万元,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6122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320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32077万元。

经省政府同意,对债务限额结余部分,省财政厅于2022年11月追加下达我区专项债券资金81200万元,全年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合计315393万元。

由于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金收入与预期差距较大,无法完成年初预算。

预计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532万元(不含专项债),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97884万元的39.18%。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7532万元(不含专项债),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97884万元的39.1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00万元,相应安排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00万元。

预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000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1214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

(三)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省政府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36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026万元,专项债务783579万元。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2462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债务1210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4193万元。区本级2022年末(截至11月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599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2132万元,专项债务1017772万元。到2022年底,我区实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374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2254万元,专项债务1015220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数,在年度预算执行终结和决算编制中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疫情带来的不利财经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财政局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但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主要是:一是疫情持续,财政收入恢复较慢,增收存在困难,传统财源增量有限,新兴财源成长缓慢;二是支出刚性持续攀升,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养老、医疗、教育等方方面面都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增大;三是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隐性债务化解压力较大;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不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仍待提高。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前进道路上,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谋划和生动实践。

在财力高度紧张的情况下,2023年预算安排中,坚持零基预算原则、以收定支、先急后缓、保重点压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一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优先安排“三保”项目支出;二是足额保障“还本付息”支出;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保障法定及各类考核需安排的项目支出,如:教育、扶贫、科技、综治平安等法定支出。

除此之外,其他涉及一般性和非必要新增项目无法一次性安排的,待以后年度逐年解决。

(一)2023年财政政策和支出重点

1、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和基本民生重点支出,及时足额落实保工资、保运转资金,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加强抗疫资金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000万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抓转产、促复工、扶企业”各项工作,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支持、强化要素保障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层公共服务。

二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满足民生期待,提高民生质量,其中:安排教育支出126852万元,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对随迁子女的专项经费投入。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0280万元,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健全以区医院为龙头、社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7万元,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三是加强工资福利保障。安排保工资94323万元,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上级规范津补贴有关政策,保障干部福利待遇。

2、突出转型升级,构筑产业集群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高效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金服云”纾困贷款、减税降费等惠企稳企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确保各项政策直达企业、精准滴灌。聚焦“强攻产业、主攻工业”主线,做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做优工艺美术产业、鞋服产业、食品产业,为构筑产业集群新体系提供强劲有力的财政保障。坚持服务业优先战略,2023年安排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提升总部经济、提档现代服务业、提速现代物流业、提振电商经济,把服务经济打造成秀屿的“特色经济”。

二是加大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工程,2023年安排企业研发经费奖补1683万元,用于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推动电子信息、医疗健康、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华峰新材料国家级创新实验室、永荣科技省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做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蓄水池”,做强做优高新技术企业“牛鼻子”,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持续增强企业实力。

三是发挥债券资金投资带动作用。与省市部门密切沟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提高项目建设财政投入能力,借新还旧,减轻存量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同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专项债券投向结构,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作用。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

坚持“港产城”融合发展。推动高铁、城东、物流、坝津等片区综合开发,安排资金8000万元,重点用于完善城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功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城区承载力,放大城区辐射力,增强城区吸引力。

统筹民生改善,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价值追求,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优先保障莆田一中秀屿校区、莆田工业技术职业学校、区图书馆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推动市第一医院开工建设,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4、坚持精准发力,推进乡村振兴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安排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6500万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制度,建立产业、就业等长效扶贫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方面发展建设,打造埭头石城等3个村共同富裕试点片区,深化“一镇十二村”建设,积极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生态宜居。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生态补偿、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等改革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突出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安排3254万元全面提升乡村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品质,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规范农村建房、农村环境治理、“厕所革命”、“河长制”、“林长制”和“美丽乡村”建设更好地发挥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财政总收入32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地方级收入200450万元,中央级收入119550万元。全区总财力301883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00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701万元,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补助70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及调入其他资金374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397万元。预留乡镇级体制财力11000万元,区本级可用总财力290883万元。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290883万元,“三保”预算支出188348 万元,其中:保工资103205万元;保运转16118万元;保基本民生69025万元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已报上级审核,待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出具后进行调整或调剂,确保足额编列、不留缺口。

区本级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126938万元,同比增长13.8%,增长主要是预安排基础绩效奖201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7万元,同比增长2.1%;

卫生健康支出30280万元,同比增长7%;

节能环保支出3001万元,同比略有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0531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价款收入15469万元,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9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基金48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50万元经营性土地出让价款区级分成收入16420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0531万元,其中各类建设项目支出77367万元,政府债券(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53158万元,调出资金37000万元,预留待安排支出1300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主要是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租金收入、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租金收入、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客运运输收入、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原盐销售收入、莆田市秀屿区前沁农场有限公司租金收入等;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权属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石南轮渡船舶维修等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7364万元,增长5.3%;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197万元,增长5.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167万元,增长5%。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4456万元,增长7.9%。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504万元,增长2.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952万元,增长12.2%。

(三)扎实抓好2023年预算执行

为确保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持续深化财政收入管理。凝聚财税部门合力,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渠道资源,变“信息”为“税源”、变“税源”为“税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税收应退尽退、应收尽收,不断增强减税政策下对税收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进度,严格非税收入征缴,抓好目标任务落实。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应,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涵养财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争取和资金统筹,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多措筹集资金向重点领域聚焦。

二是提升效能保障平稳运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大包大揽,在财力许可范围内,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带头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支出的均衡性、科学性,紧紧兜牢“三保”底线,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聚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坚持控增量、调结构、守底线,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债务风险规模。落实化债责任,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是强化绩效制度管理运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理念融入到财政运行过程中,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坚持以收定支,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为谱写港兴业旺富美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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