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收入形势,结合年度预算执行中收入预期变化、收入统计口径变化、地方政府债券以及预算支出执行相关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年初预算时发生一定变化。为使预算安排更科学合理,兜牢“三保”,确保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拟对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经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区本级年初财政总收入预算32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地方级收入200450万元,中央级收入119550万元。地方级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净收入、各项财力补助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等,区本级可用总财力290883万,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290883万元。
因年度统计口径调整,财政总收入保持年初总量不变,统计口径由年初同口径收入320000万元,调整为自然口径收入302000万元,地方级收入由年初同口径收入200450万元,调整为自然口径196800万元。
(一)一般债券分配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达秀屿区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237万元,相应调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债务收入10237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7万元。截至2023年9月,一般债务约220999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52369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一般债券依法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具体分配如下:
1.莆田市秀屿区欣业路市政道路新建工程1000万元。
2.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莆田二十八中)附属工程新建项目500万元。
3.秀屿区实验小学阅读示范基地改扩建项目500万元。
4.莆田第十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附属工程新建项目700万元。
5.联十一线秀屿段梅山安置区新建项目2081万元。
6.石城疏港公路二期东塔安置区新建项目1000万元。
7.秀屿区月塘镇卫生院新建工程500万元。
8.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新址新建工程700万元。
9.莆田市秀屿区五侯山生态修复及周边配套工程新建项目1256万元。
10.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城港大道—西塘街)市政道路工程新建项目1000万元。
11.莆田市秀屿区毓英学校新建项目1000万元。
根据以上一般债券分配方案,调整后区本级可用总财力301120万,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力301120万元。
(二)本次预算调整拟净调减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322万元。调整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93798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于年度统计口径调整,收支结构变化,地方级收入年初预算同口径收入200450万元,调整为自然口径196800万元,减少3650万元。
2.部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调增财力补助29003万元,具体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76万元、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21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1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2023年清算2022年留抵退税新增财力17698万元、预计争取年终结算一次性补助8000万元。
3.部分上级补助收入减少,调减财力补助2300万元,具体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调减6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300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4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20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800万元。
4.上解支出根据收入结构变化重新测算,具体是:上解省级27886.76万元、上解市级20490.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上解16293万元、专项上解5259.44万元。上解支出合计69929.3万元,较年初预计76397.3万元减少6468万元。
5.调入资金调减36842.72万元。
(三)本次预算调整拟净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88万元。预算调整中,结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和支出进度等情况,优先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先急后缓,有保有压,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32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支出预算21498万元。主要有:
(1)各部门重新测算工资及五险一金发放需求,调减多预算的工资及五险一金8321万元。
(2)机关养老保险今年无需财政配套补助,调减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1300万元。
(3)部分人员类项目支出据实拨付,调减支出预算,主要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调减98.95万元、优抚对象物价补贴调减100万元、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经费调减450万元、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调减284.8万元、物价补贴调减416.1万元、农村特困调减15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减131.3万元、名优教师专项奖励金调减278.6万元、辅协警工资等经费调减254万元。
(4)坚持过“紧日子”,压减部分部门业务费及项目支出,主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经费调减200万元、秀屿区“海岸联防”指挥中心经费调减136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调减157万元、防疫专员工作经费调减327.6万元、海砂矿资源勘查项目工作经费调减377.8万元、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调减8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还本支出调减150万元、村级运转支出调减355.1万元。
(5)调减区级预备费2000万元。
2.调增支出预算8410万元。主要有:
(1)因补助标准提高、补助人数增加等原因,部分人员类支出增加,主要有: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调增3362.5万元、农村低保调增31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增98.39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调增300万元、入伍大学生毕业生眼睛近视矫正手术报销经费3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付息支出调增300万元。
(3)预留全区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奖(含乡镇)调增2000万元。
本次预算调整后,全年区本级总支出为28803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90883万元相比,减支2851万元,下降0.98%,其中:基本支出217512万元,比年初预算227233万元,减支-9721万元,下降4.28%;项目支出70520万元,比年初预算63650万元,增支6870万元(含一般债券10237万元),增长10.79%。
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293798万元,安排区本级总支出288032万元(其中:调出至政府性基金28200万元),结合预计年末指标结转情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766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
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0531万元,支出预算180531万元,收支平衡。
(一)专项债券分配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达秀屿区本级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1100万元,相应调增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债务收入151100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511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专项债余额11558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69872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根据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和《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函》(莆财债管函﹝2022﹞11号)文件精神,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具体分配如下:
1.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杨林棚户区改造项目19000万元。
2.秀永高速秀屿互通及接线工程12900万元。
3.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17600万元。
4.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5000万元。
5.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其配套管网工程10000万元。
6.秀屿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2600万元。
7.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10000万元。
8.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度田棚户区改造项目24000万元。
9.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北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50000万元。
根据以上专项债券分配方案,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331631万,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出预算331631万元。
(二)本次预算调整拟净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554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调减上级补助-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86069万元;调增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315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8200万元。
(三)本次预算调整拟净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5554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支出78332万元。主要是:
担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还款调减2000万元、陆岛交通补贴调减35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含高铁新城)调减-55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含高铁新城)调减4000万元、秀屿区村庄规划编制费用调减488万元、用于乡村振兴调减5000万元、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经费调减1230万元、城乡建设支出调减5000万元、为民办实事(预算代编)3554万元、调出资金调减38000万元、年度执行中科目调剂项目(用于乡村振兴5000万元及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及征地和房屋拆迁部门业务费4000万元)。
2.调增支出22778万元。主要是:
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还本调增6200万元、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调增310.73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基金调增552万元、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增130万元、年度执行中科目调剂项目(年初预留5000万元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4000万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760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76077万元(含专项债1511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00万元,支出预算800万元,收支平衡。
(一)本次拟净调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调增200万元。
(二)本次拟净调增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调减760万元;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减40万元;
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调增1000万元。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不作调整。
附表:
1.2023年收入预算调整表
2.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3.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4.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5.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6.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
7.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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