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建〔2021〕29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01 17:3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有关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8)和《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莆秀振兴办20212)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1.3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照区振兴办文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各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的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要按照《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2021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莆秀振兴办20212)文件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监控。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安排情况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