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8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办〔202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28.839541万元(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贴资金拨付方式。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到区农业农村局专户,再由农业农村局拨到各镇专户,各镇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2.资金分配。现下达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28.839541万元,其中:省厅提前下达1142万元(闽财农指〔2020〕99号)和下达286万元(闽财农指〔2021〕28号);区农业农村局预留0.839541万元。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各镇上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汇总表》,我区今年补贴面积158560.87亩,根据该补贴面积测算2021年补贴标准为:90元/亩。
3.工作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被列入扶贫资金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行政村认真测算各户补贴金额,形成完整的《惠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项补贴)资金拨付核对表》(到人到户),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落实资金发放,确保在6月30日之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