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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教〔2021〕4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5-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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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本级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 [2020]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5万元,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

 

附件:秀屿区2021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生活费省级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15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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