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21〕9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10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在月塘砺山公墓区内设立我区的烈士集中安葬区,并由月塘镇和砺山村负责建设与管理。经研究确定,现一次性下达你镇2021年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作为我区设立烈士集中安葬区的前期建设经费,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实现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目标,大力改善我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面貌。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04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2021年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第502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莆田市秀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