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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秀财教〔2022〕30号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 〔2021〕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2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直达资金40万元,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
附件:秀屿区2022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省级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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