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2〕32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25号)文件精神,经核实,全区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34人,其中: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烈士优抚家庭学生274人,每人按1500元补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0人,每人按850元补助,需下拨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中央直达资金632000元,其中:省级资金632000元,款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安排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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