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2〕33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中央直达资金24.6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4.64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50204 高中教育”科目,请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