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2〕77号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 〔2022〕47号)和《指标通知书》(莆秀财教表〔2022〕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2022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36万元,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
附件:秀屿区2022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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