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莆田市秀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5.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28亿元,专项债务40.07亿元(含2018年新增债务4.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亿元;专项债务3.35亿元)。具体如下:
(一)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莆财金债〔2018〕34号)文件核定秀屿区债务限额5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1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72亿元。
(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及《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莆财金债〔2018〕34号)文件核定2018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亿元;专项债务3.35亿元。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