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农〔2023〕32号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号)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联合印发秀屿区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莆秀委振兴办〔2023〕1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莆田市秀屿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莆秀财农〔2020〕13号)有关规定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安排表
2.秀屿区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
秀屿区2022年度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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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奖补对象 |
项目名称 |
奖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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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埭头镇石城村 |
观海公园提升工程 |
280 |
|
2 |
石城后江藻类深加工厂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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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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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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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秀屿区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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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镇 |
全年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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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成本目标 |
省级实绩突出村的资金投入情况 |
埭头镇 |
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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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
专项资金到位时间 |
埭头镇 |
2023年底前 |
|
|
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
埭头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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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数量指标 |
涉及的村数量(个) |
埭头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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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建设标准 |
埭头镇 |
落实乡村振兴突出村建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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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服务对象 满意度目标 |
群众满意度(%) |
埭头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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