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3〕37号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等明确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镇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
请你镇严格对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2023年福建省文旅融合旅游发展
专项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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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补助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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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日镇 |
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 |
20 |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南日镇入选2022年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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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海镇 |
福建省“金牌旅游村” |
10 |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平海镇平海社区入选2022年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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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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