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农〔2023〕35号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一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2〕33号)和《秀屿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秀海资补办〔2022〕2号)文件,经各镇审核申报,资金已在2023年2月24日下达各镇(莆秀财农〔2023〕8号)。因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模块系统后台算法变更及核查,共涉及到两艘渔船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金额变更:平海镇所属闽莆渔48092号渔船在2021年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位监测终端,需扣减该船船位监测项补贴1125元;南日镇所属闽莆渔12029号渔船在2021年8月19日作业类型由张网转钓具,系统后台算法变更后重采数据,需增加该船海洋伏季休渔补贴4500元。现收回平海镇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1125元,下达南日镇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4500元(具体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补助资金用于发放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请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南日镇、平海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通过“一折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各渔业生产者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折。
附件:1.南日镇、平海镇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情况表
2.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南日镇、平海镇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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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渔船数(艘) |
功率(千瓦) |
应补助金额(元) |
已下达金额(元) (莆秀财农〔2023〕8号) |
本次下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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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镇 |
104 |
18463.1 |
5974941.67 |
5970441.67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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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镇 |
166 |
7095.1 |
2956722.21 |
2957847.21 |
-1125 |
附件2
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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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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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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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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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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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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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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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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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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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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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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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渔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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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发放对象符合补助发放标准, 审查合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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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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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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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 |
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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