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建〔2023〕61号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82号)和《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莆秀发改〔2023〕47号)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757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款列政府收支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照莆秀发改〔2023〕47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情况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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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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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
秀屿高铁片区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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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秀屿高铁南片区北组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2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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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秀屿高铁南片区杨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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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秀屿高铁南片区度田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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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秀屿四新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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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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