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农〔2023〕42号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60号)及《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农产品宣传展销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的报告》(莆秀农〔2023〕5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你司参加2023年第二十二届绿色食品博览会给予奖励补助1万元。款列“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科目。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挪用、截留、拖付、重复领取奖励资金行为。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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