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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脱贫户住房修缮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农〔2023〕5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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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笏石镇、东峤镇、东庄镇、平海镇财政所村建站、扶贫办

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巩固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莆建村2022〕5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脱贫户住房修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84号文件精神,“由属地镇村负责对住房结构安全但存在漏雨透风等问题影响居住质量的脱贫户房屋进行修缮、验收修缮所需资金按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修缮本着安全便利经济适用不增加贫困户负担为原则,修缮费用低于2万元的按实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经各镇镇验收申请,决定下达2023年脱贫户住房修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6.499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级财政补助资金6.499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共计12.998万元(详细见附表)。有关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等工作,及时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支付,跟踪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各有关镇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秀屿区2023年脱贫户住房修缮补助资金详情表

2脱贫户住房修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秀屿区2023年脱贫户住房修缮补助资金详情表

序号

乡镇

脱贫户住房修缮补助(万元)

备注

户数

所需补助资金

其中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1

笏石

3

4.2

2.1

2.1

 

2

东峤

1

2

1

1

 

3

东庄

2

2.798

1.399

1.399

 

4

平海

2

4

2

2

 

合计

8

12.998

6.499

6.499

 

 


附件2

脱贫户住房修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脱贫户住房修缮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局、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2.9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998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由属地镇村负责对住房结构安全但存在漏雨透风等问题影响居住质量的脱贫户房屋进行修缮、验收,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县区

目标值(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建档立卡脱贫户

反映扶持建档立卡脱贫户修缮数量

笏石镇

3

东峤镇

1

东庄镇

2

平海镇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性

项目相关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反映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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